5月26日 這世代的人
麥耀光

箴言卅10-16

10不要向主人讒害他的僕人,恐怕他詛咒你,你便算為有罪。

11有一類人,詛咒父親, 不給母親祝福。

12有一類人,自以為純潔,卻沒有洗淨自己的污穢

13有一類人,眼目何其高傲,眼皮也是高舉。

14有一類人,牙如劍,齒如刀,要吞滅地上的困苦人和世間的貧窮人。

15水蛭有兩個女兒:「給呀,給呀。」有三樣不知足的,不說「夠了」的有四樣:

16陰間和不生育的子宮,吸水不足的地,還有不說「夠了」的火。

昨天我們思考第卅章的作者亞古珥所發出的問題及禱告。接下來的廿多節經文,亞古珥不作一般直話直說的教導,他用數字來挑戰讀者的思考。經文包括了五組格言,作者分別用了五個「四樣事物」的描述來說明。我們將用三天來思想。

10節:「不要向主人讒害他的僕人,恐怕他詛咒你,你便算為有罪」。讒言是負面的批評,以致別人的名聲受損。其實,在合適的情況下,縱使用了負面的評語,若批評的人之動機是能指出對方的錯處,以及能提供改進的建議的話,這是一件好事,這做法是有建設性的。所以,讒言與建設性批評是大不相同。經文指出,主人一旦聽到有關他僕人的負面評價時,便會帶來主人的不滿;加上僕人根本也沒有迴應或自辯的機會,這樣,那僕人就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了。智者提醒作主人的,要小心處理所聽到的是非,被批評的人也可能是受害人! (參傳七21-22)。

11-14節描述四類人。每一「類」在原文有「世代」的意思,對他們所作的介紹都有共同的格式:以「有一類人…」作為開始,然後指出他們的問題。其實,有關他們的描述也曾在箴言其他地方出現過,而他們都被視為愚昧人。第一類人是詛咒父母的 (參廿20卅17),他們已違背了十誡中的第五條誡命了 (出廿12),其後果就是凡「咒罵父母的,必被處死」(出廿一17)。第二類是自以為純潔的人,凡不潔淨的人要到營外處理他的污穢 (參申廿三12-14),才能進入聖所。這裏有宗教性的含義,表示一個敬拜神的人在預備好自己後,纔可迎見神。可是這類人被視為愚昧,是因他自以為潔淨 (參十二15十六2等)。第三類人是自傲的人。這裏用了誇張法來描述這類人的驕傲:「他們的眼睛,長在頂上」(新譯本)、「其眼皮睜得多高阿」(呂振中譯本)。第四類人是剝削他人的人,他們被形容為「牙如劍,齒如刀」,這話是用來描述他們吞滅社會上的弱勢羣體,藉壓榨和搜刮,從中圖利。智者警戒吞食欺壓人的,他們終究的結果是自食其果,正如十九28所說:「惡人的口吞下罪孽」。

卅章15-33節稱為數字箴言,這類寫作方式在第六章也出現過。亞古珥用了「三樣」、「四樣」的字眼來描繪每一組別的特徵,他一共列出了五組的觀察,以下我們先思想第一組格言。首先作者描寫母水蛭的兩個女兒對媽媽說:「給呀,給呀」(15節)。水蛭或稱螞蟥,屬環節動物,在身體頭尾兩端都有吸盤的結構,作吸食之用。一般認為這兩個女兒就是比喻母水蛭用來吸血的兩個吸盤,所以,這裏是用水蛭吸血來描述人的貪婪。然後在16節,作者列出四個地方,分別是陰間、子宮、旱地,以及火窟。陰間是人死後聚集的地方,可以不斷容納更多死去的人;不孕婦人期盼子宮懷胎;旱地能吸收大量水份;以及火窟需要燃料來繼續點燃。以上的格言有甚麼共通點呢?就是不知足。他們有貪得無厭的的慾望,越有越想要更多,永遠覺得不足夠。智者讓讀者學習的是「給」予,不要像水蛭般永不止息的「吸」血,而要學會知足。

反思

反思這句話:「一句壞話也不可出口,只要隨著需要說造就人的好話,讓聽見的人得益處」(弗四29),這對你有甚麼提醒?

保羅有一個祕訣,那是他學會「知足」(腓四11-12)。你對現在所擁有的,知足嗎?為甚麼?反思這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