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 覆水難收?
何啟明

經文:撒母耳記下十四1-418-20 (參十四1-20)

1洗魯雅的兒子約押知道王心裏想念押沙龍。2他派人往提哥亞去,從那裏叫了一個有智慧的婦人來,對她說:「請你裝作居喪的人,穿上喪服,不用膏抹身,裝作為死者悲哀多日的婦人。3你到王那裏,對王如此如此說。」於是約押把當說的話放在她口中。4提哥亞婦人到王面前,臉伏於地叩拜,說:「王啊,求你拯救!」

18王回答婦人說:「我問你一句話,你一點也不可瞞我。」婦人說:「我主我王,請說。」19王說:「這一切莫非是約押的手指使你的嗎?」婦人回答說:「我敢在我主我王面前起誓:我主我王所說的一切不偏左右,這是王的僕人約押吩咐我的,這一切話是他放在婢女口中的。20王的僕人約押做這事,為要扭轉局面。我主的智慧卻如上帝使者的智慧,能知地上一切的事。」

押沙龍殺了暗嫩後,就畏罪潛逃到外祖父基述王達買那裏躲避了三年(十三37a,參三3)。三年過後,約押知道大衛想念押沙龍。「心裏想念」(1a)的「心」(lēv),只是說出大衛的心理狀態,並不能確定他原諒押沙龍,渴想他迴歸。押沙龍歸回耶城,仍只能回自己的家,不能見大衛兩年之久(2428節)。「大衛天天為他兒子悲哀」(十三37b)這句話並沒有清楚指明是為哪一個兒子悲哀,敘事者只清楚指出大衛「不再懷恨」《新》或「漸漸不再惱怒」(39a節) 《思》押沙龍而已。可見大衛只是漸漸減少了對押沙龍的憤怒,卻未完全原諒押沙龍,遑論渴想他迴歸耶城。

以上正是這段敘事的背景。我們可從兩方面瞭解婦人跟大衛的對話。

第一方面:先從敘事的結構和婦人傳遞信息的技巧看。這段談話跟十二章拿單質詢大衛的敘事相仿。前者是一位智慧的婦人,後者是王的謀臣先知拿單。兩者都用比喻讓大衛醒覺自己的景況。此外,這段談話呈AXB的形式,即A(4-7節)、X(8-14節)及B(15-17節)。中間的那一段(X)是打岔了對話的流程(A-B),帶有懸疑、緊張和鬆弛的情節作用。

婦人跟大衛的對話巧妙地遊走於她想象或虛構的世界和大衛所處真實的處境之間。婦人藉兩個兒子在田間發生的殺害事件和眾人堅持向仍活的兒子討伐罪行,意有所指大衛的真實處境。她一直都將自己放在無助的處境,沒有代入控告者的角色。大衛起初也未察覺婦人的含意,後來他回答婦人說:「有人說話難為你,你就帶他到我這裏來」(10a節)。這話可指那些追討活着的兒子的族人或有暗示那指示婦人前來向大衛求助的人(2-3節)。當婦人稱讚大衛明察秋毫、像上帝的使者一樣,能辨別是非(17節,參20節),大衛隨之識破婦人是受到約押指示來勸戒他。

第二方面:敘事的核心是婦人所傳遞的信息。婦人的信息其實就是約押的意思,是他「把當說的話放在她口中」(3b19b節)。約押的核心信息是要大衛在公義和憐憫之間做一抉擇。約押懇求大衛寬大處理謀殺兄弟的押沙龍。其實,大衛豈不也曾寬大處理約押刺殺掃羅的大將押尼珥的錯失嗎?(撒下三24-25)。押沙龍殺兄事件可說是米已成炊、木已成舟的事實,就如「我們都必死,如同水潑在地上,不能收回。」(14a節)一般。暗嫩的死已成事實,覆水難收。律法要求殺人的都要被處死(出十二12利二十四17),這是公義的要求,但上帝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祂豈不也曾寬恕、赦免犯奸淫和謀殺後又真心認罪悔改的大衛,並讓他繼續在王的位份上執政嗎?簡言之,上帝在公義和憐憫的張力之間,祂傾向拯救,而非毀滅。約押的信息就是盼望大衛特赦押沙龍、不再追究他流人血的罪。

思想:

任何發生了的事,都像覆水難收,難以追回。罪帶來的後果不能補償,但只要誠心認罪悔改,上帝都會赦免寬恕。我們應在上帝的恩典中忘記背後,繼續前行。究竟有甚麼錯失仍纏繞着你,使你未能自由地向前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