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愛裏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裏含着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裏未得完全。 ”(《約一》4:18)
人有時是很怕“愛”的,怕因愛生恨,愛之深恨之切;怕對方不領情,投桃卻不報李;怕付出太多,最後沒了自己。
在基督的愛裏沒有懼怕,耶穌是我們還在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的,祂在十字架上的犧牲,使我們可以直接進入至聖所,可以來到祂的施恩座前,求憐憫、求恩惠、求醫治、求幫助;所以我們在祂的愛裏,不必再因律法審判之下的刑罰懼怕躲避祂。
我們既然在基督的愛裏,就不應該懼怕。我們不得不承認,至今對“愛”仍然心存懼怕,那是因為你我還有太多的保留,還有不少的疑慮,常常活在不做不行的表面的責任之下;你我不得不承認,許多的時候我們不夠愛上帝,不想愛人,那是因為我們太過愛己!
禱告:主啊,願我顧念自己的得失少一點,那我對你的順服就會多一點;主啊,願我愛你的心真切一點,那我愛人的虛假就會少一點;主啊,願老我死得透一點,那我新生命裏的自由就會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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