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 另類的診症態度
葉應霖

經文:可二13~17

13 耶穌又到海邊去,眾人都到他跟前來,他就教導他們。 14 耶穌往前走,看見亞勒腓的兒子利未在稅關坐着,就對他說:「來跟從我!」他就起來跟從耶穌。 15 耶穌在利未家裏坐席的時候,有好些稅吏和罪人與耶穌和他的門徒一同坐席,因為有很多人也跟隨耶穌。 16 法利賽人中的文士看見耶穌與罪人和稅吏一同喫飯,就對他的門徒說:「他與稅吏和罪人一同喫飯嗎?」 17 耶穌聽見,就對他們說:「健康的人用不着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不是來召義人,而是召罪人。」

與華人的文化相似,猶太人十分看重同桌進食。從你與誰同桌進食,不單可以知道誰是你的親友,更加可以斷定你的身份及社會地位。例如你與廣受尊重的法利賽人同桌,你就必定是屬於那廣受尊重的社羣;相反,若你與那些被社會看不起的人同桌,你也必定是他們的一份子。

在第一世紀的猶太人社會,這種普遍性的「物以類聚」,亦成爲了耶穌與法利賽人的衝突場景。一聽到「法利賽人」這名字,我們心中或者會泛起一個印象,就是他們都是一班假冒為善的人(太廿三)。然而,就在耶穌來到人世間之際,法利賽人及其中的文士,其實都是廣受尊重的宗教領袖。他們的「屬靈祖先」––哈西典人 (Hasidim),就曾爲了捍衛耶和華的律法,而拒絕跟隨猶太羣眾參與希臘人的同化運動,並支持馬加比家族以武力反抗。本着這種分別出來的宗旨,他們十分在意以色列人蒙主揀選的身份,不單不容忍人輕忽摩西律法,並在此之外添加611條額外的「口傳律法」(oral law),為求以色列人能夠一絲不苟地在生活中處處尊重上主。法利賽人中的文士(οἱ γραμματεῖς τῶν Φαρισαίων),有可能是法利賽人當中的頂尖律法專家,可惜的是,隨着時代的變遷,這種擇善而固執的初心漸漸僵化,成爲了法利賽人自命不凡、自以為是、唯我獨尊的固執想法,他們按照自己的規矩去生活以至聚集,成為猶太人社會的道德律,人人都須遵守。

因此,當耶穌與那些為政權效力的稅吏以及一班不遵「口傳律法」的「罪人」同桌進食時,法利賽人中的文士就感到十分不滿。在他們眼中,耶穌這舉動,既是輕忽了上主對人潔淨的要求,亦是一種「剃眼眉」(羞辱人)的行動,踐踏了廣為人接受的道德律。值得留意的是,耶穌其實並未有反對法利賽人對那些「罪人」的「診斷」,在耶穌的眼中,他們的確是「病人」,是需要「醫生」的。耶穌反對的,是法利賽人的「診症態度」。當法利賽人以對錯的論述,抽離地批判這班罪人,耶穌卻多走一步,超越對錯的框架,走近「病人」,引導他們走向祂。換句話說,耶穌既沒有忽視人的罪,看有罪為無罪,祂亦沒有要「站在遠處」,以對錯論述去將自己置身事外。祂投入病人的世界,祂是這世界最偉大的醫生。

思想:

  1. 以「對錯論述」去批判「罪人」,有什麼好處或壞處?

  2. 回望香港社會近年發生的事,或你身處的羣體之中,你可有憶起什麼情景,是應該更多「走近罪人」的呢?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