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可一29~34
29 他們一出會堂,就同雅各和約翰進了。 30 西門的岳母正發燒躺着,就有人告訴耶穌。 31 耶穌進前拉着她的手,扶她起來,燒就退了,於是她服事他們。
32 傍晚日落的時候,有人帶着一切害病的和被鬼附的,來到耶穌跟前。 33 全城的人都聚集在門前。 34 耶穌治好了許多害各樣病的人,又趕出許多鬼,不許鬼說話,因為鬼認識他。
29~30節是福音書中佔最小篇幅的神蹟。沒有感人的場面,沒有衝突,沒有人的懷疑,沒有風浪,沒有耶穌的說話,沒有任何引人入勝的地方,有的只是「耶穌進前拉着她的手,扶她起來」。如果馬可想我們更多將耶穌歸入當代「驅魔人」的行列,他應該將耶穌描繪成一位唸咒語、施行法術(甚至是使出「吸星大法」)之後,才能打敗污靈的當代術士。但耶穌不像他們,藉着這種「不像」,耶穌的權柄再次彰顯:「燒就退了,於是她服事他們。」 西門的岳母立即痊癒。馬可眼中的耶穌,就是這樣不符合人的常識。
耶穌的不一樣,亦見於祂行神蹟的時間。留意是次的醫治事件,跟前面23~28節的趕鬼事件,都是發生在猶太人的安息日。猶太人的安息日始於星期五的日落,結束於星期六的日落。耶穌在會堂趕出污靈的消息,相信已經傳開去。但羣眾還要等到安息日完結(傍晚日落的時候)之後,纔可將「害病的和被鬼附的」帶到耶穌跟前(可一32),而「四門徒」(西門、安得烈、雅各、約翰)卻在安息日未完的時候,在「人少少」(西門和安得烈的家中)的情況下,見證耶穌在安息日醫病。若單憑這例子去說耶穌是一位隨時不守法、對社會傳統持抗衡態度的人,是說不過去的,但不能否認的是,耶穌沒有被安「息日不能醫病」的規矩攔阻了祂彰顯上帝的國。事實上,祂亦可能因此醫病行動而招來別人的窺探(參可三2)。耶穌既非盲目信守傳統,亦非逢X必反,指導耶穌的目標是上帝國度的彰顯,只有這一樣,沒有其他。不要拿其他簡單低俗的故事來取代耶穌的故事。
思想:
你是怎樣認識耶穌的呢?耶穌合乎你的常識類別嗎?為什麼?能夠合乎你的常識比較好,還是不能合乎比較好?
你可曾就應否去做某些破格的事情,出現掙扎?當你與其他基督徒就着某些事情應否守法時,出現不同的意見,有什麼方式可以叫大家體會一同被聖靈引導、向着同一個方向走,以拉近大家的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