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 創世的真理(之五)
Bob & Debby Gass

上帝說:“大地要繁衍各類動物──各類的牲畜、爬蟲和野獸。”(創世記1:24

進化論跟《聖經》相矛盾。在造物時,“上帝說:‘大地要繁衍各類動物──各類的牲畜、爬蟲和野獸。’”而“上帝造人的時候,是照祂自己的形象造的。……亞當一百三十歲生了一子,長相酷似自己。”(創世記5:1,3)換句話說,人類並不是進化鏈中的另一種動物。“微進化”教導了發生在物種內部的變異。例如,有不同品種的狗等等,但卻沒有任何科學證據支持“宏進化”的觀點——從一個物種進化爲另一物種。

在提到創造時,葉光明博士(Dr. Derek Prince)寫道:“我頭腦單純,足以相信創造是按照《聖經》所描述的方式發生的。我在大不列顛最大的大學(劍橋大學)擔任了九年教授。我擁有不同的學位和學術榮譽,在許多方面我覺得自己的智力相當高深,但當我說我相信《聖經》對創造的記載時,我一點也不覺得自己的智力低下。在相信《聖經》之前,我已經對其它多種解釋人類起源的嘗試進行了研究,卻發現它們全都不能令人滿意,而且在很多情況下是自相矛盾的。我轉而以專業哲學家而不是信徒的身份去研究《聖經》;我對自己說:‘至少它不會比我聽過的其它事情更愚蠢。’令我驚訝的是,我發現它提供了答案。”你在尋找人生問題的答案嗎?或者未來的方向?那就讀讀《聖經》並遵行它的原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