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 耶和华的日子
高铭谦

以西结书七10-18

10「看哪,那日子!看哪,已来到!厄运已经发生!杖已开花,骄傲已发芽。11残暴兴起,成了罚恶的杖。他们将一无所有,他们的富足、他们的财宝都不复存在;他们中间也不再有尊荣。12时候到了,日子近了,买主不可欢喜,卖主也不用愁烦,因为烈怒已经临到他们众人身上。13卖主即使存活,也不能讨回所卖的,因为这异象关乎他们众人;谁都不能讨回,也没有人能在罪孽中使自己的生命刚强。」4「他们吹了角,预备齐全,却无一人出战,因为我的烈怒临到他们众人身上。15外有刀剑,内有瘟疫、饥荒。在田野的,必因刀剑而死;在城中的,必遭饥荒、瘟疫吞灭。16其中幸存的要逃脱,各人因自己的罪孽在山上发出悲声,如谷中的鸽子哀鸣;17双手发软,膝盖软弱如水,18腰束麻布,战栗笼罩他们;各人脸上羞愧,头上光秃。

本段以「看哪,那日子」作开始(10节),也提到「时候到了,日子近了」(12节),带出的主题就是耶和华的日子。耶和华的日子是先知书(特别是十二小先知书)中一个很重要的主题,所反映的时间观是一种直线的时间观,即历史发展到某一个位置,从神而来的审判与拯救便要临到,任何人都要在这一日面对其终局——无论人正在进行甚么活动或甚么计划,也必须划一地在这一天停止及终结,直面对从神而来的审判,这便是耶和华的日子的意思。

10-11节采用杖开花及发芽作比喻,这情况本来是用来确定亚伦是蒙选召的祭司(民十七8-9),是正面的。可是以西结却把它改为负面的用法,说明「骄傲已发芽」(10节),并且以「残暴要兴起」(11节)来比喻尼布甲尼撒王,他要成为「罚恶的杖」(11节),以致在耶和华审判的日子里,要使以色列民一无所有;在一夜之间,他们所有的富足与财宝都没有了(11节)。因此,这比喻说明,以色列民本身是神所拣选的子民,但在耶和华的日子来临时,神要以「罚恶的杖」来对待他们,使他们所有的荣华都在一天之内归于无有。

之后,经文提到以色列民的经济活动都要在耶和华的日子来到时立刻停止(12-13节),买主本来买得田地,理当享受他所买的,卖主卖出田地,本应可根据禧年的安排以及律法所定的赎回规定,期望有一天能赎回自己的土地(利二十五章),可是这一切买卖背后所应有的权益都要取消,一切都归于无有,不能享受也不能讨回。再者,14-18节提到人们所面对耶路撒冷毁灭时的心理状态,其惊吓程度前所未见,16节用「谷中的鸽子」来形容那些在巴比伦人攻打城池时逃脱的幸存者,他们如鸽子一样要以山谷或山洞来作避难所,而用鸽子所发出的声音来比喻他们的哀声,这不是一种声嘶力竭的悲哀,而是一种喃喃自语的哀恸。17-18节提到非言语性的心理反应,这些幸存者的手、膝盖、衣着、脸上及头上都有生理上不寻常的反应,带出他们的惊吓已到达生不如死的状态。原来,当耶和华的日子临到时是多么的可怕,所有经济活动都要停止,所有身心的正常状态都要失去,剩下的只有惊吓与不安。

思想:

在那日还未来到前,我们如常买卖与生活,我们都有很多计划与安排,甚至认为自己可以主掌十年或二十年后的人生,这不是说我们不应计划与安排,也不是说我们不应享受自己所买卖的东西,而是说我们千万不要认为自己能如神一样掌管明天,也不要任由邪恶来侵食自己的生命。因为耶和华的日子将要临到,只要这日子来到,任何人买卖的计划、前路的探索、旅游的安排等等都要立刻停止,叫人明白自己是多么不堪一击,以致知道自己不能只手遮天。唯有神的审判要临到,才应该是我们生命中最能确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