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西》3:1)
基督徒在地上生活,應當求上面的事,而非地上的事。求,意思是心之所向,即將心放在“上面”——這包含我們的情感、意志、喜好及目標等各個方面,都放在“上面”。
有意思的是,我們看到,保羅刻意沒有用“屬靈”、而採用“上面”這個詞彙。筆者以為,他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屬靈”這個詞彙,當時已被一個正在衝擊歌羅西教會的異端給濫用了。這異端混合了猶太教的一些傳統和外邦異教思想,他們主張恪守傳統、通過極端禁慾、苦修、敬拜天使等來追求所謂的屬靈。
為使信徒遠離這些錯誤的屬靈觀,保羅明確指出真正的屬靈指向“上面”。“上面”不是抽象的、模糊的屬靈,而是指向基督。基督是眾先知所預言的、打敗了所有仇敵、如今在神的右邊坐下的天國君王。基督是信徒當尋求的對象。因此,正確的屬靈觀是以基督為中心的屬靈觀,也就是與基督聯合的操練。與基督聯合包括兩個方面:與基督同死及與基督同復活。
與基督同死意味著要處理的是地上的事。地上的事有哪些?一方面,異端對於屬靈的錯誤理解,如在飲食、節期上的拘泥,或故意謙虛、敬拜天使、恪守不可拿、不可嚐、不可摸等規條,這些從人的角度來看,看起來很屬靈、很宗教,但卻皆為“地上”的。
另一方面,地上的事也指肉體的情慾,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貪婪、惱恨、忿怒、惡毒、毀謗,並口中污穢的言語等。吊詭的是,錯誤的屬靈觀與屬靈操練,不僅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毫無功效,而且這也成為放縱肉體情慾的人的藉口。與基督同死不僅需要摒棄似是而非的錯誤神學,而且需要治死肉體的情慾。
與基督同復活是要尋求天上的事情。天上的事又是哪些呢?天上的事必須以基督為中心,因為離開基督,所謂天上的事情一定會墮落為地上的事情。筆者以為,天上的事一方面包括神學上的,即擁有對神的真知識,照著神的形像不斷地更新自己,使得“在基督裡”的身份成為自己最重要的身份。
另一方面天上的事也指德行與操守上的,即活出神的屬性,存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彼此饒恕、彼此相愛。這些德行不正是基督身上所彰顯出來的品質嗎?因此,我們是效法基督為榜樣。
綜上,與基督同復活是以基督的道來達至生命的更新,以基督的平安替代世界的安慰,以基督的德行為效法的榜樣。
“求上面的事”,對於我們這些生活在地上的基督徒來說,絕不是消極避世的藉口,而是積極活出以基督為中心、與基督聯合的生命。在這動蕩的世界中,基督徒不僅要面對世界的敵對,還要不斷抵抗世界的誘惑,我們唯有不斷向上看,求上面的事情,才有可能在地上活出有見證的生命。
禱告:在天父右邊坐著的天國的君王啊,謝謝你的受死與復活,讓我們也與你一同受死與復活。求你用你的道更新我們的思想,用你的平安管轄我們的心,用你的德行引導我們的行為。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