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叫你們可算配得神的國,你們就是爲這國受苦。”(《帖後》1:5)
我們很少會事先告訴一個人,你信主就會付代價,以致當他爲信仰受了一點苦,他就會感到莫名的委屈。耶穌呼召保羅有言在先:你要爲我的名受許多的苦,以致保羅受苦的時候,會說,我們受苦原是命定的。
我們把好不容易從神得到的以撒當作神明,愛以撒甚於愛神,且當以撒要被神拿走的時候,我們會痛苦到像被殺了一般。神說,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太》3:8)。你們的行事爲人要與蒙召的恩相稱(參《弗》4:1),這些可以說是進祂的國要付的最起碼的一個代價。
禱告:主啊,讓我在服事辛苦時,不要叫在人前,要不亦樂乎感到配得纔對;主啊,讓我不要再在你的國裏爭左右,明白主同在的榮耀都有苦杯相隨;主啊,學生不能大過先生,僕人不能大過主人,如果我真的爲之受苦,那就算是配得,算是福分,算是榮耀。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