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 需要救援
謝葆芳

閱讀: 路加福音10章30-37

惟有一個撒馬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路加福音10章33節

十八歲的阿爾迪獨自在距離印尼蘇拉威西島海岸125公里的漁棚工作。一天,海上突然刮起強風,將固定漁棚的繩索摧毀,使阿爾迪連同漁棚一同落入茫茫大海。阿爾迪在海中漂流了49天,每逢看見船隻經過,這個急需救援的孩子就會亮起燈,試圖引起對方的注意,但結果都是失望。最後,大約10艘船過去了,才有一艘船將面黃肌瘦的阿爾迪救了起來。

耶穌曾對一個「律法師」(路加福音10章25節)講過一則需要救援的寓言故事。有一個人被強盜洗劫打傷,倒在路旁極需救援。祭司和利未人經過看見了他,都沒有駐足幫助,反而從旁邊繞過去(31-32節)。我們不知道他們為何不給予援助,因他們都是敬虔的人,也都應該熟悉上帝的律法,就是要去愛鄰舍(利未記19章17-18節)。我們只能推測,他們可能認為太危險,或是不願意打破猶太律法中不能碰死屍的規定,那會使他們在禮儀上不潔淨而不能在聖殿裡服事。相反地,一個被猶太人鄙視的撒馬利亞人卻有崇高的行為。他看見這人需要救援,願意無私地照顧他。

講完這個寓言之後,耶穌吩咐祂的跟隨者「去照樣行吧」(路加福音10章37節)。但願上帝賜給我們這樣的愛心,願意冒險伸出援手去幫助別人。

上帝,請祢開啟我的眼睛,讓我能看到周遭有需要的人,

並求祢讓我也能以祢的憐憫之心待人。


耶穌將哪位需要你幫助的人放在你人生的道路上?

今天你如何將你的愛付諸行動?


靈糧透視

路加福音10章25-37節的問答部分,是由一位「律法師」開始的(2537節)。「律法師」一詞源於希臘文nomikos,意為「涉及法律事務」,他們非常熟悉摩西的律法。這類律法專家也被稱為「文士」或「律法的教師」。他們是有地位的權威人士(馬太福音23章2節),因此備受尊重。他們是宗教學者,是當時的神學家,也是律法方面的保存者、解釋者和法官。路加福音第2章提到,耶穌在12歲那年與父母分開了3天。後來他們在聖殿裡找到耶穌,那時祂正坐在眾教師中間,與這些專家互動交流(46節)。然而,在耶穌生命的後期,祂譴責這些人,說這些人有禍了!(11章45-54節

簡恩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