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到了一個叫“髑髏”的地方,便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路加福音23:33)
《新約聖經》中“髑髏地”這個詞只出現過三次,但那裏曾發生的事情改變了我們的命運。即或充滿了神祕和爭議,但事實一目瞭然,且是改變生命的。我們查驗一下吧。首先,耶穌自願到了髑髏地。那些觀望者認爲,耶穌無力控制猶太仇恨和羅馬強權錯綜複雜的時局,只能成爲犧牲品。大錯特錯!耶穌拒絕了彼得看似好心,實則誤導的維護,說:“難道你不知道,我可以請求我父馬上派十二營以上的天使來保護我嗎?”(馬太福音26:53)
耶穌原本無需選擇艱難、痛苦或死亡的生活;無人能脅迫祂上十字架。祂說:“沒有人能奪走我的生命,我是甘心捨棄的。我有權捨棄,也有權得回,這是我從父那裏得到的命令。”(約翰福音10:18)髑髏地的刑罰誠然不公正、不公平,但那不是刺殺,而是贖罪!耶穌的仇敵謀劃在髑髏地結束祂的生命,但耶穌定意要將我們從永遠的失喪中拯救出來。他們的殘害罪大惡極,卻無法阻止祂旨意的成就。彼得在五旬節那天與他們對峙,宣告這得勝的真理:“上帝照着自己的計劃和預知把耶穌交在你們手裏,你們藉着邪惡之人的手把祂釘死在十字架上了。”(使徒行傳2:23)甚至天父也未強迫耶穌上十字架。耶穌捨命作全人類的贖價,這包括你在內!(參提摩太前書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