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學會在任何處境中都能知足。(腓立比書4:11)
當你的人生目標是個人成長和事業成就時,這是值得讚許的。然而,當你貪戀他人之物,或只是想成爲他們那樣的人,你就進入了經文界定的禁地。知足並不意味着你應當變得自滿或甘於平庸,以致無法實現上帝所賦予你生命的潛能。完全不是這樣!你應該努力提升自己,同時繼續完全依靠上帝(參哥林多後書3:5)。自足意味着“自我滿足”,不相信上帝的幫助。然而,知足是肯定地知道並確信上帝能夠滿足你一切的需要(參腓立比書4:19)。
當你明白這個真理後,你就用不着垂涎別人的地位、房產和財物,或者別人的性情。原因何在?因爲你確信現有的一切,今日的狀況,在上帝的手中已經是綽綽有餘了。爲了完成上帝的旨意,無論需要做什麼,你都可以做,不是靠你自己的力量,而是靠着住在你裏面的基督的力量和大能。我們所有人天生都會貪婪,但知足需要習得。保羅寫道:“我並非有缺乏才這樣說,因爲我已經學會在任何處境中都能知足。我知道如何過貧窮的日子,也知道如何過富足的日子。我學到了祕訣,不論飽足或飢餓,豐裕或缺乏,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處之泰然。靠着賜我力量的那位,我凡事都能做。”(腓立比書4: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