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亞當給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爲她是眾生之母。耶和華神爲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做衣服給他們穿。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着。’耶和華神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自出之土。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創》3:20-24)
研讀這一段經文,我的心情很沉重,因爲我看見第一個家庭的墮落,他們因着任意妄爲承受嚴重後果——被上帝逐出伊甸園。從此,我們都被帶入這個罪的咒詛,直等到耶穌基督來才得釋放,感謝主!神對我們的憐憫勝過了我們的罪。 所以,讓我們把我們的視線轉向神:
第一,耶和華神是全能之主。
短短四節經文竟然三次提到耶和華神的名字,表明神就是全能之主宰,儘管第一對家庭因着違令,前途黯淡,但神仍掌控他們的生命。大家有無注意到一個細節,犯罪前亞當並沒給夏娃起名,直到離開伊甸園前,他纔給妻子起名夏娃——意爲生命,此名好像進一步具體落實上帝對夏娃的咒詛,從今以後,夏娃歸屬亞當“管理”,還要經歷生育的痛苦。
第二,耶和華神滿有憐憫。
神看着可憐的亞當,於是爲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給他們穿——赦免、遮蓋人的罪是神的工作。早期教父指出,這皮乃是被殺的動物,預表被殺的耶穌,論到耶穌,《啟示錄》說:“這曾被殺的羔羊是配得權柄、豐富、智慧、能力、尊貴、榮耀、頌讚的。”(《啟》5:12)
感謝這位滿有憐憫的神,祂早就預備了獻祭的犧牲,來替代人先時所犯下的罪,當耶穌基督爲我們流出寶血時,神便赦免了我們的罪,不然,我們這些罪人,只能永遠“赤身裸體”,永死在罪惡中了。
第三,耶和華神滿有智慧。
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着。”奧古斯丁說,竊取神的智慧是大膽妄爲的愚昧行動。上帝爲最高智慧的源頭,他願意讓信徒在基督裏面有智慧,但不是竊取神的智慧。
第四,耶和華神要趕出罪惡,保守伊甸園。 上帝打發亞當離開伊甸園,如同耶穌從聖殿中趕出做買賣的和置換銀錢的,推倒他們的桌子。上帝絕對非和事佬,好好人,他行事有原則,凡違背祂聖潔公義屬性的,祂會流淚傷心,而且祂必然行動,趕出罪人,清除污穢。 爲了保守伊甸園的聖潔無暇,神不得不將亞當夏娃趕出,從此,地不再爲亞當效力,亞當不得不勞苦一生。當亞當回頭望見,曾經住過的伊甸園大門口,架設了新的“安全設備”,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守護着大門,他們卻再也不能回去!此情此景,多麼令人淒涼、悲傷啊! 是的,伊甸園容不下罪惡,只有聖潔者才能在那裏居住。神的愛子爲我們贖罪,使神看我們爲聖潔,將來我們在新天新地,可以永遠和祂在一起。 禱告:愛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始祖亞當在伊甸園失落,但通過你,我們又可以重新回將來的“伊甸園”——你爲我們預備的天家。你將寶貝的聖靈賜給我們,讓我們在地便可以享受與你同在,謝謝你的愛,我們從始祖的失敗中看到你完全的恩典,我們稱頌你!如此禱告奉主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