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 羅馬書10章1-13節事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馬書10章13節
茹思說到自己得救的經歷,總是熱淚盈眶。她已經80幾歲,無法四處走動,不能經常參加教會的活動。她需要別人載她出門,再加上獨居,當然接觸的人也不多。
然而,當茹思一如既往向我們娓娓道出她得救的經歷時,卻讓人看到上帝在她身上彰顯了奇妙的恩典。在她30幾歲時,某天晚上,一位朋友邀請她去參加聚會。茹思並不曉得那是一場福音布道會。她說:“如果當時我知道,我就不會去了。”茹思當時已經有了“信仰”,而且這也沒有給她帶來什麼好處。但是她當晚去了,並聽見了有關於耶穌的好消息。
五十多年後的今天,她流著喜悅的淚水,述說耶穌如何改變她的生命。布道會那天晚上,她成了上帝的孩子,如今她生命得救的故事,仍然觸動許多人的心。
我們得救的經歷是否與茹思相仿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是否跨出第一步,相信主耶穌的受死與復活。使徒保羅說:“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上帝叫祂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羅馬書10章9節)
茹思選擇相信,你也可以。主耶穌會拯救你、改變你,並賜給你全新的生命。
天父,過去我一直無法尋得生命的意義。
現在我願相信耶穌基督,並相信祂為了我的罪被釘死在
十字架上。從今天起,我願信靠祂。
相信基督就可以得到新生命。
靈糧透視
基督預備的救贖,是獲得永生的唯一根基。為什麼我們不可能靠著自己的好行為得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