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 犯錯
凱辛蒂

閱讀: 出埃及記32章1-519-26節

他們就給了我,我把金環扔在火中,這牛犢便出來了。—— 出埃及記32章24節

當一位總裁談到他的公司卷入非法活動時,他懊惱地說:“犯錯了!”他看起來很後悔,但卻不肯承認自己有任何錯誤。 有些錯誤只是單純的“過錯”,如:開車走錯路了、不小心將晚餐燒焦、要開支票時才發現支票簿已用完了。但有些錯誤則是蓄意犯下的偏差行為,上帝稱之為罪。當上帝詢問亞當和夏娃,為什麼不聽從祂的吩咐?他們兩人立刻互相推卸責任、怪罪他人(創世記3章8-13節) 。當百姓在曠野中鑄造並敬拜金牛犢時,亞倫也不肯為此擔負起個人的責任。亞倫向摩西解釋說:“他們就給了我,我把金環扔在火中,這牛犢便出來了。”(出埃及記32章24節

他還不如低聲地說:“我犯錯了!”

有時,怪罪他人會比承認自己的過失更加容易。同樣地,我們也不應該將所犯的罪視為單純的“過錯”,而不肯承認自己犯了罪。

但當我們肯負起責任,承認我們的罪並悔改時,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凈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1章9節) 。上帝賜下赦免,讓祂的兒女可以回轉歸向祂。


要得上帝的赦免,需先承認我們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