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責以四十為限毋逾其數
碾穀時毋籠牛口
4碾穀之牛、勿籠其口。
論弟與兄立嗣
5如兄弟同居、其一無子而死、則其妻不可他適、其弟可娶之、與嫂同室。
6首生之子、必為兄嗣、使不絕其名於以色列族中。
7如弟不欲、則嫂必赴邑門、見長老曰、我夫之弟、不欲其兄得嗣於以色列族中、故不與我同室。
8長老必召而問之、如仍不欲。
9則嫂必於長老前、解夫弟之履、唾於厥面、曰、不欲代兄生子為嗣者、必如是待之。
10後在以色列族中、必以解履名其人。
論治無恥之婦
權衡以公為務
宜滅亞馬力族於世
Wenli Delegates' Bible in Public Domain. First published in 1927.
Digital files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9.
文理《委辦譯本》屬共有領域。原著1927年出版。
電子版 © 聯合聖經公會,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