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逾越節
1昔於亞筆月、暮夜之時、爾之上帝耶和華導爾出埃及、故必於是月、守逾越節、奉事爾上帝耶和華。
2當於其特簡之室、為人籲名之所、獻逾越祭羔、以及牛羊、奉爾上帝耶和華。
3屆此節期、毋食酵、歷七日、必食無酵餅、以識艱苦、昔爾出埃及、惟恐不速、故當憶是事、畢生勿忘。
4七日間、爾之四境、毋存其酵、節之首日薄暮、爾之胙肉、毋留於明晨。
5爾上帝耶和華所賜之邑、毋得隨在獻其踰越節羔、
6惟其特簡之室、為之籲名之所、爾於薄暮、必獻其羔、爾出埃及、於日入之後、故獻斯羔、必於斯時。
7烹而食之、在爾上帝耶和華特簡之室、明晨可歸己舍。
8六日間、必食無酵餅、七日必有會、是日為大、以奉爾上帝耶和華、咸止工作。○
七七節
9始用鐮刈穀之時、必核七七日、
10七七日既過、必守節以奉爾上帝耶和華、既蒙其錫嘏、惟心所願、獻禮物以供役事、
11爾上帝耶和華特簡之室、為人籲名之所、爾與子女僕婢、及主爾家之利未人、暨賓旅孤寡、俱必欣喜懽忭、於爾上帝耶和華前。
12昔在埃及、爾為人役、當憶勿忘、宜守此法度。○
住棚節
13穀場酒醡之所產、既已斂藏、歷至七日、當守搆廬節、
14爾與子女僕婢、及主爾家之利未人、賓旅孤寡、俱必欣喜懽忭、
15歷至七日必守節、奉爾上帝、耶和華、於其特簡之室、爾之物產、爾之造作、既蒙爾上帝耶和華錫嘏、則必欣喜懽忭。
每歲三節男丁均宜朝上帝量力貢物
宜於諸邑設立士師長老
毋傍壇植木
21爾築壇奉爾上帝耶和華、毋樹木偶於側、
毋立偶像
22毋立像、俱為爾上帝耶和華所惡。
Wenli Delegates' Bible in Public Domain. First published in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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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委辦譯本》屬共有領域。原著1927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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