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馬書 7:1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列王紀上 21:25
    (只是從來沒有像亞哈的,因他受耶洗別王后的唆使,出賣自己,行了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 列王紀下 17:17
    使他們的兒女經火,占卜,行法術,出賣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他發怒。
  • 列王紀上 21:20
    亞哈對以利亞說:「我的仇敵啊,你找到我了嗎?」他說:「我找到你了。因為你出賣自己,行了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 以賽亞書 52:3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白白地被賣,也必不用銀子贖回。」
  • 以賽亞書 50:1
    耶和華如此說:「我休了你們的母親,她的休書在哪裏呢?我將你們賣給了我哪一個債主呢?看哪,你們被賣是因你們的罪孽;你們的母親被休,是因你們的過犯。
  • 箴言 30:5
    神的言語句句都是煉淨的,投靠他的,他便作他們的盾牌。
  • 詩篇 51:6
    你所喜愛的是內心的誠實;求你在我隱密處使我得智慧。
  • 阿摩司書 2:6
    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三番四次犯罪,為銀子賣了義人,為一雙鞋賣了窮人,我必不撤銷對它的懲罰。
  • 詩篇 119:25
    我的性命幾乎歸於塵土,求你照你的話將我救活!
  • 創世記 40:15
    我實在是從希伯來人之地被拐來的,我在這裏也沒有做過甚麼,好叫他們把我關在牢裏。」
  • 哥林多前書 3:1-3
    弟兄們,我從前對你們說話,還不能把你們當作屬靈的,只能把你們當作屬肉體的,你們在基督裏僅是嬰孩。我用奶餵你們,沒有用飯餵你們,因為那時你們不能吃。就是如今還是不能,因為你們仍是屬肉體的。你們中間有嫉妒、紛爭,這豈不是屬乎肉體,照着世人的樣子生活嗎?
  • 馬太福音 16:23
    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到我後邊去!你是我的絆腳石,因為你不體會神的心意,而是體會人的意思。」
  • 約伯記 42:6
    因此我撤回,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
  • 馬太福音 5:28
    但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 以弗所書 3:8
    雖然我比眾聖徒中最小的還小,他還賜我這恩典,讓我把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傳給外邦人,
  • 以賽亞書 6:5
    那時我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又因我親眼看見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
  • 路加福音 5:8
    西門‧彼得看見,就俯伏在耶穌膝前,說:「主啊,離開我,我是個罪人。」
  • 馬太福音 22:37-40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最大的,且是第一條誡命。第二條也如此,就是要愛鄰如己。這兩條誡命是一切律法和先知書的總綱。」
  • 以賽亞書 64:5-6
    你迎見那歡喜行義、記念你道的人;看哪,你曾發怒,因我們犯了罪;這景況已久,我們還能得救嗎?我們都如不潔淨的人,所行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我們如葉子漸漸枯乾,罪孽像風把我們吹走。
  • 創世記 37:36
    米甸人把約瑟賣到埃及,給法老的官員,就是護衛長波提乏。
  • 馬太福音 5:22
    但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必須受審判;凡罵弟兄是廢物的,必須受議會的審判;凡罵弟兄是白痴的,必須遭受地獄的火。
  • 申命記 6:5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
  • 出埃及記 22:3
    若太陽已經出來,打的人就有流血的罪。賊總要賠償,若他一無所有,就要被賣來還他所偷的東西。
  • 創世記 37:27
    來,我們把他賣給以實瑪利人,不要下手害他,因為他是我們的弟弟,我們的骨肉。」他的兄弟們就聽從了他。
  • 羅馬書 7:18
    我也知道,住在我裏面的,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 利未記 19:18
    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你要愛鄰如己。我是耶和華。
  • 箴言 30:2
    我比眾人更像畜牲,也沒有人的聰明。
  • 出埃及記 21:2-6
    「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僕,他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離去。他若單身來就可以單身去;他若是有妻子的,他的妻子可以同他離去。若他主人給他娶了妻,妻子為他生了兒子或女兒,妻子和兒女要歸主人,他要獨自離去。倘若奴僕聲明:『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離去。』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前,再帶他到門或門框那裏,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要永遠服事主人。
  • 馬太福音 18:25
    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主人下令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以及一切所有的都賣了來償還。
  • 路加福音 18:11-14
    法利賽人獨自站着,自言自語地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每週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獻上十分之一。』那稅吏遠遠地站着,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甘卑微的,必升為高。」
  • 路加福音 7:6
    耶穌就和他們同去。離那家不遠,百夫長託幾個朋友去見耶穌,對他說:「主啊,不必勞駕,因你到舍下來,我不敢當。
  • 羅馬書 7:22-24
    因為,按着我裏面的人,我喜歡神的律,但我看出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內心的律交戰,把我擄去,使我附從那肢體中罪的律。我真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必死的身體呢?
  • 希伯來書 4:12
    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鋒利,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