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马书 4: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哥林多前书 1:31
    如经上所记:“要夸耀的,该夸耀主。”
  • 哥林多后书 11:30
    我若必须夸口,就夸我软弱的事好了。
  • 腓立比书 3:9
    并且得以在他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而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基于信,从神而来的义,
  • 约书亚记 24:2
    约书亚对众百姓说:“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古时你们的列祖,就是亚伯拉罕和拿鹤的父亲他拉,住在大河那边事奉别神。
  • 耶利米书 9:23-24
    耶和华如此说:“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夸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力气夸口,财主也不要因他的财富夸口;夸口的却要夸自己有聪明,认识我是耶和华,知道我喜悦在世上施行慈爱、公平和公义。这是耶和华说的。
  • 创世记 12:12-13
    埃及人看见你会说:‘这是他的妻子’,他们就会杀我,却让你活着。所以,请你说你是我的妹妹,使我可以因你得平安,我的性命也因你存活。”
  • 创世记 20:9-13
    亚比米勒召了亚伯拉罕来,对他说:“你怎么向我这样做呢?我什么事得罪你,你竟使我和我的国陷在大罪中呢?你对我做了不该做的事了!”亚比米勒对亚伯拉罕说:“你看见什么才做这事呢?”亚伯拉罕说:“我以为这地方的人根本不敬畏神,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况且她也真是我的妹妹;她与我是同父异母的,后来作了我的妻子。当神叫我离开父家、飘流在外的时候,我对她说:我们无论走到什么地方,你要对人说:‘他是我哥哥’,这就是你以慈爱待我了。”
  • 创世记 12:18
    法老召了亚伯兰来,说:“你向我做的是什么事呢?为什么没有告诉我她是你的妻子?
  • 哥林多前书 9:16
    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耀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就有祸了。
  • 哥林多前书 4:7
    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你所有的有哪一个不是领受的呢?若是领受的,为何自夸,仿佛不是领受的呢?
  • 以弗所书 2:9
    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 罗马书 3:20-28
    所以,凡血肉之躯没有一个能因律法的行为而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要人认识罪。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之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信的人。这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藉着在基督耶稣里的救赎,就白白地得称为义。神设立耶稣作赎罪祭,是凭耶稣的血,藉着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前所犯的罪,好使今时显明他的义,让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 创世记 12:20
    于是法老吩咐人把亚伯兰和他妻子,以及他一切所有的都送走了。
  • 罗马书 15:17
    所以,有关神面前的事奉,我在基督耶稣里是有可夸的。
  • 哥林多后书 5:12
    我们不是向你们再推荐自己,而是要让你们有夸耀我们的机会,使你们好面对那凭外貌、不凭内心夸耀的人。
  • 哥林多前书 1:29
    使凡血肉之躯的,在神面前,一个也不能自夸。
  • 以西结书 8:9
    他说:“你进去,看他们在这里所做可憎的恶事。”
  • 加拉太书 6:13-14
    他们那些受割礼的,连自己也不守律法;他们要你们受割礼,不过是要拿你们的肉体夸口。但我绝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因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
  • 加拉太书 3:22
    但圣经把万物都圈在罪里,为要使因信耶稣基督而来的应许归给信的人。
  • 哥林多后书 12:1-9
    虽然自夸无益,我还是不得不夸。我现在要提到主的异象和启示。我认识一个在基督里的人,他在十四年前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或在身内,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神知道。我认识的这样的一个人—或在身内,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神知道—他被提到乐园里,听见隐秘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为这人,我要夸口;但是为我自己,除了我的软弱以外,我并不夸口。就是我愿意夸口也不算狂,因为我会说实话;只是我绝口不谈,恐怕有人把我看得太高了,过于他在我身上所看见所听见的;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启示太高深,就过于高抬自己,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身上,就是撒但的差役来折磨我,免得我过于高抬自己。为了这事,我曾三次求主使这根刺离开我。他对我说:“我的恩典是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欢夸耀自己的软弱,好使基督的能力覆庇我。
  • 哥林多后书 11:12
    我现在所做的,将来还要做,为要断绝那些寻机会之人的机会,不让他们在所夸耀的事上被人认为与我们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