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馬書 4:1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羅馬書 5:13
    沒有律法之前,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 哥林多前書 15:56
    死亡的毒刺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
  • 加拉太書 3:10
    凡出於律法的行為都是受詛咒的,因為經上記着:「凡不持守律法書上所記的一切而去行的,都是受詛咒的。」
  • 羅馬書 3:19-20
    我們知道律法所說的話都是對律法之下的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使普世的人都伏在神的審判之下。所以,凡血肉之軀沒有一個能因律法的行為而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要人認識罪。
  • 羅馬書 7:7-25
    這樣,我們要怎麼說呢?律法是罪嗎?絕對不是!但是,若不是藉着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若不是律法說「不可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然而,罪趁着機會,藉着誡命,使各樣的貪心在我裏頭發動,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以前沒有律法的時候,我是活的;但是誡命來到,罪活起來,我就死了。那本該叫人活的誡命反而叫我死。因為罪趁着機會,藉着誡命誘惑我,並且藉着誡命殺了我。這樣看來,律法是聖的,誡命也是聖的、義的、善的。那麼,那善的是叫我死嗎?絕對不是!叫我死的是罪。罪藉着那善的叫我死,為要顯出這真是罪,以致罪藉着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我們原知道律法是屬靈的,我卻是屬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反而去做。如果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得承認律法是善的。事實上,這不是我做的,而是住在我裏面的罪做的。我也知道,住在我裏面的,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我所願意的善,我不去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反而去做。如果我去做我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而是住在我裏面的罪做的。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行善的時候,就有惡纏着我。因為,按着我裏面的人,我喜歡神的律,但我看出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內心的律交戰,把我擄去,使我附從那肢體中罪的律。我真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必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這樣看來,一方面,我內心順服神的律,另一方面,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 羅馬書 5:20-21
    而且加添了律法,使得過犯增加,只是罪在哪裏增加,恩典就在哪裏越發豐盛了。所以,正如罪藉着死掌權;照樣,恩典也藉着義掌權,使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 約翰一書 3:4
    凡犯罪的,就是做違背律法的事;違背律法就是罪。
  • 約翰福音 3:36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到永生,而且神的憤怒常在他身上。」
  • 使徒行傳 17:30-31
    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神並不追究,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着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使他從死人中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
  • 哥林多後書 3:7-9
    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事奉尚且有榮光,以致以色列人因摩西臉上那逐漸褪色的榮光不能定睛看他的臉,那屬聖靈的事奉不是更有榮光嗎?若是那使人定罪的事奉有榮光,那使人稱義的事奉的榮光就越發大了。
  • 羅馬書 2:5-6
    你竟放任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累積憤怒!在憤怒的日子,神公義的審判要顯示出來。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 約翰福音 15:22
    我若沒有來教導他們,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他們的罪無可推諉了。
  • 加拉太書 3:19
    這樣說來,為甚麼要有律法呢?律法是為過犯的緣故而加上去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才結束,是藉着天使經中保之手而設立的。
  • 羅馬書 2:12-13
    凡在律法之外犯了罪的,將在律法之外滅亡;凡在律法之內犯了罪的,將按律法受審判。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而是行律法的稱義。
  • 耶利米哀歌 2:22
    你從四圍招聚使我驚嚇的人,像在節慶的日子一樣。耶和華發怒的日子,無人逃脫,無人生還。我所撫育養大的,仇敵都殺盡了。
  • 申命記 29:20-28
    耶和華必不願饒恕他;耶和華的怒氣與妒忌必向他如煙冒出,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詛咒都加在他身上,耶和華也要從天下塗去他的名。耶和華又必照着寫在律法書上,約中的一切詛咒,將他從以色列眾支派中分別出來,使他遭受禍害。你們的後代,就是接續你們興起的子孫,和遠方來的外邦人,看見這地的災禍,以及耶和華所降於這地的疾病,遍地都被硫磺和鹽所侵蝕,不能耕種,沒有出產,連草都長不出來,好像耶和華在怒氣和憤怒中所傾覆的所多瑪、蛾摩拉、押瑪、洗扁一樣,萬國必說:『耶和華為甚麼向此地這樣做呢?為甚麼要大發烈怒呢?』人必說:『這是因為這地的人離棄了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去事奉別神,敬拜他們所不認識的神明,這是耶和華未曾允許的。所以耶和華的怒氣向這地發作,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詛咒都降在這地上。耶和華在怒氣、憤怒、大惱恨中將他們從本地拔出來,扔到別的地上,像今日一樣。』
  • 以弗所書 5:6
    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騙了,因這些事,神的憤怒必臨到那些悖逆的人。
  • 西番雅書 1:18
    當耶和華發怒的日子,他們的金銀不能救自己;耶和華妒忌的火必燒滅全地,要向地上所有的居民施行可怕的毀滅。
  • 耶利米書 4:8
    因此,你們當腰束麻布,哭泣哀號,因為耶和華的烈怒並未轉離我們。」
  • 以西結書 7:19
    他們要把銀子拋棄在街上,看金子如污穢之物。正當耶和華發怒的日子,金銀不能拯救他們,不能滿足食慾,也不能使肚腹飽滿,反倒成了自己罪孽的絆腳石。
  • 羅馬書 1:17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 列王紀下 22:13
    「你們去,以所發現這書上的話,為我、為百姓、為全猶大求問耶和華;因為我們祖先沒有聽從這書上的話,沒有遵照一切所寫有關我們的去行,耶和華就向我們大發烈怒。」
  • 歌羅西書 3:6
    因這些事,神的憤怒必臨到那些悖逆的人。
  • 民數記 32:14
    看哪,你們這一夥罪人,竟然接續你們父執之輩,再增加耶和華對以色列所發的怒氣。
  • 啟示錄 19:15
    有利劍從他口中出來,用來擊打列國。他要用鐵杖管轄他們,並且要踹全能神烈怒的醡酒池。
  • 啟示錄 6:16-17
    向山和巖石說:「倒在我們身上吧!把我們藏起來,躲避坐寶座者的臉面和羔羊的憤怒;因為他們遭憤怒的大日子到了,誰能站得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