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馬書 3:2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雅各書 2:24
    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着行為,不是單因着信。
  • 提多書 3:7
    好讓我們因他的恩得稱為義,可以憑着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
  • 加拉太書 3:8
    聖經既然預先看見神要使外邦人因信稱義,預先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 加拉太書 3:24
    這樣,律法是我們的啟蒙教師,直到基督來了,好使我們因信稱義。
  • 以弗所書 2:9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 羅馬書 3:20-22
    所以,凡血肉之軀沒有一個能因律法的行為而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要人認識罪。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之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信的人。這並沒有分別,
  • 加拉太書 2:16
    可是我們知道,人稱義不是因律法的行為,而是因信耶穌基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為要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律法的行為稱義,因為,凡血肉之軀沒有一個能因律法的行為稱義。
  • 腓立比書 3:9
    並且得以在他裏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而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基於信,從神而來的義,
  • 羅馬書 8:3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而無能為力,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樣子,為了對付罪,在肉體中定了罪,
  • 羅馬書 5:1
    所以,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以與神和好。
  • 哥林多前書 6:11
    從前你們中間也有人是這樣;但現在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着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已經成聖,已經稱義了。
  • 加拉太書 3:11-14
    沒有一個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律法並不出於信,而是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得生。」既然基督為我們成了詛咒,就把我們從律法的詛咒中贖出來。因為經上記着:「凡掛在木頭上的都是受詛咒的。」這是要使亞伯拉罕的福,因着基督耶穌臨到外邦人,使我們能因信得着所應許的聖靈。
  • 約翰福音 6:40
    因為我父的旨意是要使每一個見了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使他復活。」
  • 羅馬書 4:5
    但那不做工的,只信那位稱不敬虔之人為義的,他的信就算為義。
  • 羅馬書 3:26
  • 使徒行傳 13:38-39
    所以弟兄們,你們當知道:赦罪的道是由這人傳給你們的,你們靠摩西的律法在不得稱義的一切事上,每一個信靠這位耶穌的都得稱義了。
  • 約翰福音 5:24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那位的,就有永生,不至於被定罪,而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 約翰福音 3:14-18
    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須照樣被舉起來,要使一切信他的人都得永生。「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獨一的兒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人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他的兒子到世上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而是要使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已經被定罪了,因為他不信神獨一兒子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