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啟示錄 21: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太福音 25:34
    那時,王要對右邊的說:‘蒙我父賜福的,來承受創世以來為你們預備好的國吧。
  • 約翰一書 3:1-3
    你們看,父賜給我們的是怎樣的愛,就是讓我們可以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因此,世人不認識我們,是因為他們不認識父。親愛的,現在我們是神的兒女,將來怎樣,還沒有顯明;然而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我們必要看見他本來是怎樣的。凡對他存著這盼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一樣的潔淨。
  • 哥林多後書 6:18
    “我要作你們的父親,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
  • 彼得前書 1:3-4
    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是應當稱頌的。他照著自己的大憐憫,藉著耶穌基督從死人中復活,重生了我們,使我們有永活的盼望,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
  • 啟示錄 21:3
    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那裡發出來,說:“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要作他們的神。
  • 啟示錄 2:17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我必定把那隱藏的嗎哪賜給他,並且賜他一塊白石,石上寫著新的名字,這名字除了那領受的人以外,是沒有人能知道的。’
  • 馬太福音 19:29
    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兄弟、姊妹、父母、兒女或田地的,他必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
  • 羅馬書 8:15-17
    你們接受的,不是奴僕的靈,使你們仍舊懼怕;你們接受的,是使人成為嗣子的靈,使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親自和我們的靈一同證明我們是神的兒女。既然是兒女,就是後嗣;是神的後嗣,也和基督一同作後嗣。我們既然和他一同受苦,就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 希伯來書 8:10
    主說:‘因為在那些日子以後,我要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是這樣:我要把我的律法放在他們的心思裡面,寫在他們的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 啟示錄 2:11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決不會受第二次死的害。’
  • 啟示錄 2:7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我必定把神樂園裡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
  • 撒母耳記上 2:8
    他從灰塵中抬舉貧寒的人,從糞堆中提拔窮乏的人,使他們與顯貴同坐,承受尊貴的座位。大地的柱子屬於耶和華,他把全地安放在柱子上面。
  • 馬可福音 10:17
    耶穌又開始他的行程。那時,有一個人跑過來,跪在他面前,問他說:“良善的老師,我當作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 撒迦利亞書 8:8
    我要把他們領回來,讓他們住在耶路撒冷;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也要憑著信實和公義作他們的神。’
  • 箴言 3:35
    智慧人必承受尊榮,愚昧人必蒙受羞辱(“必蒙受羞辱”原文作“高升成為羞辱”)。
  • 哥林多前書 3:21-23
    所以,誰都不可拿人來誇耀,因為一切都是你們的。無論是保羅,是亞波羅,是磯法,是世界,是生,是死,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都是你們的。你們是屬基督的,基督是屬神的。
  • 以賽亞書 65:9
    我要從雅各中領出後裔,從猶大中領出承受我眾山的;我揀選的人必承受那地為業,我的眾僕人必在那裡居住。
  • 啟示錄 2:25
    不過,你們要持守已經得著的,直到我來。
  • 彼得前書 3:9
    不要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倒要祝福,因為你們就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