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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後書 5:21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使我們在他裏面成為神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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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 1:30
但你們得以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神,他使基督成為我們的智慧,成為公義、聖潔、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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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4:13-15
因為神給亞伯拉罕和他後裔承受世界的應許不是藉着律法,而是藉着信而得的義。若是屬於律法的人才是後嗣,信就落空了,應許也就失效了。因為律法是惹動憤怒的,哪裏沒有律法,哪裏就沒有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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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4:5-6
但那不做工的,只信那位稱不敬虔之人為義的,他的信就算為義。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之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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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1:17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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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9:30-32
這樣,我們要怎麼說呢?那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卻獲得了義,就是因信而獲得的義。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而達不到律法的義。這是甚麼緣故呢?是因為他們不憑着信心,而是憑着行為,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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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 2:16
可是我們知道,人稱義不是因律法的行為,而是因信耶穌基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為要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律法的行為稱義,因為,凡血肉之軀沒有一個能因律法的行為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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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賽亞書 53:11
因自己的勞苦,他必看見光就心滿意足。因自己的認識,我的義僕使許多人得稱為義,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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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7:5-13
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犯罪的慾望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出死亡的果子。但如今,我們既然在捆綁我們的律法上死了,就從律法中解脫,使我們服侍主,要按着聖靈的新樣,不按着儀文的舊樣。這樣,我們要怎麼說呢?律法是罪嗎?絕對不是!但是,若不是藉着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若不是律法說「不可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然而,罪趁着機會,藉着誡命,使各樣的貪心在我裏頭發動,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以前沒有律法的時候,我是活的;但是誡命來到,罪活起來,我就死了。那本該叫人活的誡命反而叫我死。因為罪趁着機會,藉着誡命誘惑我,並且藉着誡命殺了我。這樣看來,律法是聖的,誡命也是聖的、義的、善的。那麼,那善的是叫我死嗎?絕對不是!叫我死的是罪。罪藉着那善的叫我死,為要顯出這真是罪,以致罪藉着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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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 33:16
在那些日子,猶大必得救,耶路撒冷必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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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8:1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人就不被定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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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3:19-22
我們知道律法所說的話都是對律法之下的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使普世的人都伏在神的審判之下。所以,凡血肉之軀沒有一個能因律法的行為而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要人認識罪。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之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信的人。這並沒有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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腓立比書 3:6
就熱心說,我是迫害教會的;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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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 3:21-22
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對立嗎?絕對不是!如果律法的頒佈能使人得生命,義就誠然出於律法了。但聖經把萬物都圈在罪裏,為要使因信耶穌基督而來的應許歸給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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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10:10
因為,人心裏信就可以稱義,口裏宣認就可以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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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道書 7:20
其實世上沒有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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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 23:6
在他的日子,猶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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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10:1-6
弟兄們,我心裏所渴望的和向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我為他們作證,他們對神有熱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識。因為不明白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他們就不服神的義了。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所有信他的人都得着義。論到出於律法的義,摩西寫着:「行這些事的人,就必因此得生。」但出於信的義卻如此說:「你不要心裏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說,把基督領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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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多書 3:5
他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而是照他的憐憫,藉着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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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摩太後書 1:9
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而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裏賜給我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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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9:13
經上說:『我喜愛憐憫,不喜愛祭祀。』這句話的意思,你們去揣摩。我不是來召義人,而是召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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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一書 1:8-10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罪,就是欺騙自己,真理就不在我們裏面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就是把神當作說謊的,他的道就不在我們裏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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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143:2
求你不要審問僕人,因為在你面前,凡活着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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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8:3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而無能為力,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樣子,為了對付罪,在肉體中定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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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 3:10-13
凡出於律法的行為都是受詛咒的,因為經上記着:「凡不持守律法書上所記的一切而去行的,都是受詛咒的。」沒有一個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律法並不出於信,而是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得生。」既然基督為我們成了詛咒,就把我們從律法的詛咒中贖出來。因為經上記着:「凡掛在木頭上的都是受詛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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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賽亞書 53:6
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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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前書 3:19-20
他藉這靈也曾去向那些在監獄裏的靈傳道,就是那些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藉着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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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後書 5:17
所以,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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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0:25-29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老師!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是怎樣念的呢?」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如己。」耶穌對他說:「你回答得正確,你這樣做就會得永生。」那人要證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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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紀上 8:46
「你的百姓若得罪你,因為沒有人不犯罪,你向他們發怒,把他們交在仇敵面前,擄他們的人把他們帶到仇敵之地,或遠或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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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14:3
他們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污穢,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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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19:12
誰能察覺自己的錯失呢?求你赦免我隱藏的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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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 7:23
耶和華除滅了地面上各類的生物,包括人和牲畜、爬行動物,以及天空的飛鳥;他們就都從地上除滅了,只剩下挪亞和那些與他同在方舟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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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130:3-4
耶和華啊,你若究察罪孽,主啊,誰能站得住呢?但在你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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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理書 9:24
「為你百姓和你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要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引進永恆的公義,封住異象和預言,並膏至聖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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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志下 32:25
希西家卻沒有照他所蒙的恩回報,因他心裏驕傲,所以憤怒要臨到他,臨到猶大和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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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16:7
又向與我一同坐監的親戚安多尼古和猶尼亞問安,他們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也是比我先在基督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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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志下 32:31
但當巴比倫諸侯差遣使者來見希西家,詢問國中所發生的奇事時,神離開他,要考驗他,好知道他心裏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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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19:3-4
你要預備道路,將耶和華-你神使你承受為業的地分為三區,使任何一個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裏去。「殺人的逃到那裏得以存活的案例是這樣:凡素無仇恨,無意中殺了鄰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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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書 2:9-11
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就是犯罪,是被律法定為犯法的。因為凡遵守全部律法的,只違背了一條就是違犯了所有的律法。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也是成為違犯律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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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賽亞書 45:24-25
「人論我說,『公義、能力,惟獨在乎耶和華。人必歸向他,凡向他發怒的都必蒙羞。以色列的後裔必因耶和華得稱為義,並要彼此誇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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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5:21
所以,正如罪藉着死掌權;照樣,恩典也藉着義掌權,使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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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 15:14-16
人是甚麼,竟算為潔淨呢?婦人所生的是甚麼,竟算為義呢?看哪,神不信任他的眾聖者;在他眼前,天也不潔淨,何況那污穢可憎,喝罪孽如水的世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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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後書 1:1
耶穌基督的僕人和使徒西門‧彼得寫信給那因我們的神和救主耶穌基督的義,與我們同得一樣寶貴信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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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 10:14-15
我若犯罪,你就察看我,並不赦免我的罪。我若行惡,我就有禍了;我若行義,也不敢抬頭,而是飽受羞辱,看見我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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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書 3:2
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若有人在言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的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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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 6:18
藉這兩件不可更改的事-在這些事上,神絕不會說謊-我們這些逃往避難所的人能得到強有力的鼓勵,去抓住那擺在我們前頭的指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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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賽亞書 46:13
我使我的公義臨近,它已不遠。我的救恩必不遲延。我要為以色列-我的榮耀在錫安施行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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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 42:5-6
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撤回,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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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27:26
「『不堅守遵行這律法之話的,必受詛咒!』眾百姓要說:『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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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一書 3:4
凡犯罪的,就是做違背律法的事;違背律法就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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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賽亞書 64:5-6
你迎見那歡喜行義、記念你道的人;看哪,你曾發怒,因我們犯了罪;這景況已久,我們還能得救嗎?我們都如不潔淨的人,所行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我們如葉子漸漸枯乾,罪孽像風把我們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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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賽亞書 6:5
那時我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又因我親眼看見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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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 9:28-31
我就因一切的愁苦而懼怕;我知道你必不以我為無辜。我必被定罪,我何必徒然勞苦呢?我若用雪水洗身,用鹼潔淨我的手掌,你還要把我扔在坑裏,我的衣服都憎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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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16:8-11
他來的時候,要為罪、為義,為審判,指證世人;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為義,是因我到父那裏去,你們將不再見到我;為審判,是因這世界的統治者已受了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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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71:15-16
我的口要終日述說你的公義和你的救恩,因我無從計算其數。我要述說主耶和華的大能,我單要提說你的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