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數記 5:2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民數記 5:19
    祭司要叫那婦人起誓,對她說:‘如果沒有人與你同寢,作妻子時沒有背棄丈夫被人玷污,你就免受這使人招致咒詛的苦水。
  • 彼得前書 1:7
    是要叫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就比那被火煉過,仍會朽壞的金子更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和尊貴。
  • 哥林多後書 4:17
    因為我們短暫輕微的患難,是要為我們成就極大無比、永遠的榮耀。
  • 彌迦書 7:7-10
    至於我,我卻要仰望耶和華,我要等候那拯救我的神;我的神必應允我。我的仇敵啊!不要因我的遭遇而高興;我雖然跌倒了,卻必起來;我雖然坐在黑暗裡,耶和華卻必作我的光。我要擔當耶和華的忿怒,因為我得罪了他,直到他審斷我的案件,為我主持公道;他必把我領出來,到光明中去,我就得見他的公義。我的仇敵看見了,就必蒙羞,就是那曾經對我說:“耶和華你的神在哪裡”的人,我必親眼看見他遭報;那時,他必被人踐踏,好像街上的泥土。
  • 詩篇 113:9
    他使不能生育的婦人安居家中,成了有許多兒女的快樂母親。你們要讚美耶和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