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數記 4:1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民數記 4:6-9
    施貂皮其上、覆以紫布、貫杠於旁。几上覆以紫布、盤鼎、壺、盂、以為灌奠、我前恆陳之餅、悉置其上。蓋以絳布、覆以貂皮、貫杠於旁。以紫布蓋燈臺、及盞、剪、盤、與所用之油器、
  • 出埃及記 27:1-8
    宜用皂莢木作方壇、長廣俱五尺、高三尺、四隅作四角、亦以木為、以銅飾。灰盤、鍫、盂、鈎、鼎、諸器、悉以銅作。以銅作羅網、網之四隅綴以銅環。壇中四圍、作緣置網。用皂莢木作杠、飾以銅。壇兩旁置環、貫杠以舁。壇以板作、而空其內。山上所示爾者、必遵其式。○
  • 出埃及記 39:1
    用紫赤絳三色之縷、製覆蓋之布、適聖所之用、亦製亞倫聖衣、遵耶和華所諭摩西之命。
  • 利未記 6:12-13
    惟壇火常燃不滅、每日祭司爇柴、臚陳燔祭、酬恩祭之脂、亦焚其上。火於壇上、常燃不滅、
  • 民數記 4:11-12
    以紫布蓋金壇、施貂皮其上、貫杠於旁。聖室所用之器皿、以供役事者、蓋以紫布、施貂皮其上、悉置於板。
  • 出埃及記 39:41
    覆蓋之布、適聖所之用、祭司亞倫之聖衣、及其子之衣、以盡祭司之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