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數記 3: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出埃及記 28:41
    使亞倫與諸子服此衣、並以膏膏之、區別為聖、立為祭司奉事我、
  • 利未記 8:1-9
    主諭摩西曰、爾攜亞倫與其諸子來、取其衣及膏油、又取牡犢一、為贖罪祭、並牡綿羊二、無酵餅一筐、招集會眾、至會幕門前、摩西遵主所命而行、於是會眾集於會幕門前、摩西告會眾曰、是乃主所命當行者、摩西攜亞倫與其諸子來前、以水濯之、衣亞倫以內袍、束以大帶、衣以外袍、加以弗得、束以以弗得之帶、用以繫以弗得於其身、佩以胸牌、以烏陵土明、置於胸牌之內、以冠冠於其首、在冠之前戴以金牌、即聖冕、皆遵主所諭摩西者、
  • 利未記 8:12
    又傾膏於亞倫首而膏之、區別為聖、
  • 利未記 8:30
    摩西以膏油與祭臺上血、灑於亞倫之身及其衣、又灑於其諸子之身及其衣、以亞倫與其衣、亞倫諸子與其衣、悉別為聖、
  • 希伯來書 7:28
    律法立懦弱之人為大祭司、律法後之誓言、則立永遠全備之子焉、
  • 出埃及記 40:13
    以聖衣衣亞倫、膏之以膏、區別為聖、使為祭司奉事我、
  • 出埃及記 40:15
    膏之如膏其父然、使為祭司奉事我、彼受此膏、則得歷代為祭司之職、
  • 出埃及記 29:1-37
    爾別之為聖、立為祭司以奉事我、當如是行、當取牡犢一、無疵之牡綿羊二、無酵餅、和油之無酵餅、並抹油之無酵薄餅、必皆以麥麵作之、盛餅於筐、以筐奉獻、犢與羊亦牽之至、使亞倫與其諸子至會幕門前、以水濯之、以衣衣亞倫、即內袍與以弗得下之外袍、並以弗得與胸牌、又束之以以弗得之帶、以冠戴其首、又以聖牌加於冠上、以膏油灌其首而膏之、攜其諸子來、衣以長袍、以大帶束亞倫與其諸子、以冠冠之、爾如是為亞倫與其諸子行立祭司禮、則彼得祭司之職、永定為例、牽犢至會幕前、使亞倫與其諸子按手於犢之首、當在主前、於會幕門外宰犢、以指染犢之血、塗於祭臺之角、餘血傾於祭臺之基、以蓋臟之脂與肝片、二內腎、及其上之脂、悉焚於祭臺、犢之皮肉與糞、以火焚於營外、是乃贖罪祭、牽一牡綿羊至、使亞倫與其諸子按手於羊之首、爾宰是羊、以血灑於祭臺之四圍、剖分此羊、洗臟與脛、及剖分之肉並首、置於一處、以羊全體、焚於祭臺上、是為獻於主之火焚祭、為馨香、為獻於主之火祭、又牽一牡綿羊一牡綿羊原文作第二牡綿羊至、使亞倫與其諸子按手於羊之首、爾宰是羊、以羊之血、塗於亞倫與其諸子右耳之垂、又塗於其右手之大指與右足之大指、而灑血於祭臺之四圍、以祭臺上之血與膏、灑於亞倫與其諸子之身與衣、如此、亞倫與其諸子、並所衣之衣、區別為聖、此羊乃行立祭司禮所用之祭牲、當取其脂與尾、蓋臟之脂、肝片、二內腎、並右腿、又於主前無酵餅之筐中、取餅一、和油之餅一、薄餅一、皆置於亞倫與其諸子之手、於主前舉之、以為奉獻、後由其手接取、與火焚祭並焚於祭臺上、在主前為馨香、為獻於主之火祭、為亞倫行立祭司禮所用之羊、爾取其胸、於主前舉之、此為爾所得之分、為亞倫與其諸子行立祭司禮所用之羊、必以所舉所獻之羊之胸與腿、區別為聖、厥後、以色列人獻平安祭、必以胸與腿歸亞倫與其子孫、永定為例、蓋此乃彼等所當舉獻者、所當舉獻於主者也、亞倫之聖衣、必遺其子孫、使衣之受膏、可立為大祭司、亞倫子孫中、繼之為大祭司、進會幕、役事於聖所者、必衣是衣、歷至七日、行立祭司禮所用之牡羊、當烹其肉於聖所、亞倫與其諸子當於會幕門前、食牡羊之肉、與筐中之餅、此物為贖罪、為立之為祭司而別之為聖所用者、故彼當食之、外人毋食、蓋聖物也、行立祭司禮所用之犧牲、若其肉或餅、留於明日、當以火燬之、不可食、以其為聖物也、爾必如是行於亞倫與其諸子、遵我凡所命、當為之行立祭司禮七日、每日獻牡犢一為贖罪祭、爾既獻贖罪祭於祭臺、則可謂潔其祭臺、當以膏膏祭臺、區別為聖、七日當獻贖罪祭於祭臺、以區別為聖、祭臺遂為至聖、凡近祭臺者亦皆成為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