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數記 28:1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出埃及記 12:18
    從正月十四日晚上,直到二十一日晚上,你們要吃無酵餅。
  • 出埃及記 12:2-11
    「你們要以本月為正月,為一年之首。你們要吩咐以色列全會眾說:本月初十,各人要按着家庭取羔羊,一家一隻羔羊。若一家的人太少,吃不了一隻羔羊,就要按照人數和隔壁的鄰舍共取一隻;你們要按每人的食量來估算羔羊。你們要從綿羊或山羊中取一隻無殘疾、一歲的公羔羊,要把牠留到本月十四日;那日黃昏的時候,以色列全會眾要把羔羊宰了。他們要取一些血,塗在他們吃羔羊的房屋兩邊的門框上和門楣上。當晚要吃羔羊的肉;要用火烤了,與無酵餅和苦菜一起吃。不可吃生的,或用水煮的,要把羔羊連頭帶腿和內臟用火烤了吃。一點也不可留到早晨;若有留到早晨的,要用火燒了。你們要這樣吃羔羊: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快快地吃。這是耶和華的逾越。
  • 申命記 16:1-8
    「你要守亞筆月,向耶和華-你的神守逾越節,因為在亞筆月,耶和華-你的神在夜間領你出埃及。你當在那裏,耶和華選擇作為他名居所的地方,從羊羣牛羣中,將逾越節的祭牲獻給耶和華-你的神。這祭牲不可和有酵的東西一起吃。因為你曾匆忙離開埃及地,你要吃無酵餅,就是困苦餅七日,好讓你一生的年日記得你從埃及地出來的那一日。在你全境內,七日不可見到酵母。第一日晚上所獻的肉,一點也不可留到早晨。你不可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各城中,任何一座城裏,獻逾越節的祭,只可在那裏,耶和華-你神選擇作為他名居所的地方,在晚上日落的時候,就是你出埃及的時候,獻逾越節的祭。你要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把肉烤來吃,次日早晨就回到你的帳棚去。你要吃無酵餅六日,第七日要向耶和華-你的神守嚴肅會,不可做工。」
  • 利未記 23:5-8
    「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是向耶和華守的逾越節。這月的十五日是向耶和華守的除酵節;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第一日要有聖會,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七日。第七日要有聖會,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
  • 馬太福音 26:2
    「你們知道,過兩天是逾越節,人子將要被出賣,釘在十字架上。」
  • 路加福音 22:7-8
    除酵節到了,這一天必須宰逾越節的羔羊。耶穌打發彼得和約翰,說:「你們去為我們預備逾越節的宴席,好讓我們吃。」
  • 使徒行傳 12:3-4
    他見猶太人喜歡這事,也去拿住彼得。那時候正是除酵節期間。希律捉了彼得,押在監裏,交給四班士兵看守,每班四個人,企圖要在逾越節後把他提出來,當着百姓辦他。
  • 出埃及記 12:43-49
    耶和華對摩西和亞倫說:「逾越節的條例是這樣:外邦人不可吃這羔羊。但是你們用銀子買來,又受過割禮的奴僕可以吃。寄居的和雇工都不可吃。應當在一個屋子裏吃,不可把肉帶到屋外,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以色列全會眾都要守這禮儀。若有外人寄居在你那裏,要向耶和華守逾越節,他所有的男子務要先受割禮,然後才可以當他是本地人,容許他守這禮儀。但未受割禮的都不可吃這羔羊。本地人和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當守同一個條例。」
  • 民數記 9:3-5
    你們要在本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在所定的日期守這節,按照一切的律例典章守節。」於是摩西吩咐以色列人守逾越節。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他們就在西奈的曠野守逾越節。凡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以色列人都照樣做了。
  • 哥林多前書 5:7-8
    既然你們是無酵的麵,要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為祭牲了。所以,我們來守這節,不可用舊酵,就是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只用純潔真實的無酵餅。
  • 以西結書 45:21-24
    「正月十四日,你們要守逾越節,七天的節期都要吃無酵餅。當日,王要為自己和全國百姓預備一頭公牛作贖罪祭。節期的七天內,每天他要預備無殘疾的七頭公牛、七隻公綿羊,給耶和華為燔祭;每天又要預備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他也要預備素祭,為一頭公牛同獻一伊法細麵,為一隻公綿羊同獻一伊法細麵,每一伊法加一欣油。
  • 馬太福音 26:17
    除酵節的第一天,門徒來問耶穌:「你要我們在哪裏給你預備吃逾越節的宴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