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5:3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雅各書 5:12
    兄弟切勿誓、勿指天地而誓、勿指萬物而誓、惟出言是是否否、斯可已、不然、恐陷於罪、
  • 以賽亞書 66:1
    耶和華曰、天乃我坐位、地乃我足凳、爾曹何殿以容我、何地以安我乎。
  • 申命記 23:21-23
    爾發願於爾上帝耶和華前、彼必取償於爾、不償有罪、故償之勿遲。不發願、則無罪。言出於口、許願樂輸於爾上帝耶和華前、必償毋緩。
  • 馬太福音 23:16-22
    爾瞽而相者、其有禍乎、每曰、人指殿而誓、則無事、惟指殿內之金而誓、則當償之、爾愚且瞽、金與殿、孰大乎、亦金以殿聖耳、爾又曰、人指壇而誓、則無事、惟指壇上禮物而誓、則當償之、爾愚且瞽、禮物與壇、孰大乎、禮物以壇聖耳、故指壇而誓、是指壇及在其上者而誓也、指殿而誓、是指殿及居其內者而誓也、指天而誓、是指上帝座、及坐其上者而誓也、○
  • 以賽亞書 57:15
    我永生之主、至聖至高、居聖所、坐高位、凡謙卑遜順者、我與偕居、活潑其心神、暢快其意志。
  • 傳道書 9:2
    萬民所遭、初無或異、義不義、潔不潔、祭不祭、善不善、妄誓不妄誓者、億兆亦同此賦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