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5:3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24:1-4
    『人娶了妻、做了那女人的丈夫以後、若因發現妻子有醜事,以致妻子在他眼中不蒙恩愛,他便給她寫了離婚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他的家;那婦人離開他家以後,去跟着別人;這以後的丈夫也不愛她,也給她寫了離婚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他的家;或者娶她為妻的這以後的丈夫死了;那麼、打發她出來的這以前的丈夫就不可在婦人這樣蒙了不潔以後、再娶她為妻,因為這是永恆主面前可厭惡的事;你不可使永恆主你的上帝所賜給你為產業的地蒙受罪污。
  • 馬太福音 19:7
    法利賽人就對耶穌說:『那麼摩西為甚麼囑咐人給離婚書便可以離婚呢?』
  • 耶利米書 3:1
    永恆主的話傳與我,說:『人若把妻子離出去,而妻子離開他而去,做了別人的妻子,她哪能再回轉來歸前夫呢?那麼那婦人豈不是大大被玷污了麼?然而你,你和許多情人行淫,還要回轉來歸於我?永恆主發神諭說。
  • 馬太福音 19:3
    法利賽人上耶穌跟前來,試探他說:『人因了任何緣故離棄妻子,可以不可以?』
  • 馬可福音 10:2-9
    有人詰問他說:『人離棄妻子可以不可以?』意思是要試探他。他回答他們說:『摩西囑咐你們甚麼呢?』他們說:『摩西是准人寫離婚書去離婚的。』耶穌對他們說:『是為着你們的硬心摩西才寫了這條誡命給你們的。但從創造之初,「上帝造人是有男有女的」;「因此人才離開父親和母親,同他的妻子膠結。二人就成為一體」;這一來,他們就不再是兩個,而是一體了。所以上帝所配偶的,人不可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