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2:2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记 12:6-8
    “洁净的日子满了,无论生儿子或女儿,她要把一只一岁的羔羊作燔祭,一只雏鸽或一只斑鸠作赎罪祭,带到会幕的门口交给祭司。祭司要把这祭物献在耶和华面前,为她赎罪。这样,她就从流血中得洁净了。这是为生男或生女之妇人的条例。妇人的能力若不足,无法献一只羔羊,她就要取两只斑鸠或两只雏鸽,一只为燔祭,一只为赎罪祭。祭司要为她赎罪,她就洁净了。”
  • 哥林多后书 8:9
    你们知道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恩典:他本是富足,却为你们成了贫穷,好使你们因他的贫穷而成为富足。
  • 利未记 12: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说:妇人若怀孕生男孩,就不洁净七天,像在月经污秽的期间不洁净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