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18: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以賽亞書 1:17
    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 (cunpt)
  • 羅馬書 13:3-4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 (cunpt)
  • 申命記 27:19
    「『向寄居的和孤兒寡婦屈枉正直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cunpt)
  • 約伯記 22:9
    你打發寡婦空手回去,折斷孤兒的膀臂。 (cunpt)
  • 撒母耳記下 14:5-24
    王問她說:「你有甚麼事呢?」回答說:「婢女實在是寡婦,我丈夫死了。我有兩個兒子,一日在田間爭鬥,沒有人解勸,這個就打死那個。現在全家的人都起來攻擊婢女,說:『你將那打死兄弟的交出來,我們好治死他,償他打死兄弟的命,滅絕那承受家業的。』這樣,他們要將我剩下的炭火滅盡,不與我丈夫留名留後在世上。」王對婦人說:「你回家去吧!我必為你下令。」提哥亞婦人又對王說:「我主我王,願這罪歸我和我父家,與王和王的位無干。」王說:「凡難為你的,你就帶他到我這裏來,他必不再攪擾你。」婦人說:「願王記念耶和華-你的神,不許報血仇的人施行滅絕,恐怕他們滅絕我的兒子。」王說:「我指着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你的兒子連一根頭髮也不致落在地上。」婦人說:「求我主我王容婢女再說一句話。」王說:「你說吧!」婦人說:「王為何也起意要害神的民呢?王不使那逃亡的人回來,王的這話就是自證己錯了!我們都是必死的,如同水潑在地上,不能收回。神並不奪取人的性命,乃設法使逃亡的人不致成為趕出、回不來的。我來將這話告訴我主我王,是因百姓使我懼怕。婢女想,不如將這話告訴王,或者王成就婢女所求的。人要將我和我兒子從神的地業上一同除滅,王必應允救我脫離他的手。婢女又想,我主我王的話必安慰我;因為我主我王能辨別是非,如同神的使者一樣。惟願耶和華-你的神與你同在!」王對婦人說:「我要問你一句話,你一點不要瞞我。」婦人說:「願我主我王說。」王說:「你這些話莫非是約押的主意嗎?」婦人說:「我敢在我主我王面前起誓:王的話正對,不偏左右,是王的僕人約押吩咐我的,這些話是他教導我的。王的僕人約押如此行,為要挽回這事。我主的智慧卻如神使者的智慧,能知世上一切事。」王對約押說:「我應允你這事。你可以去,把那少年人押沙龍帶回來。」約押就面伏於地叩拜,祝謝於王,又說:「王既應允僕人所求的,僕人今日知道在我主我王眼前蒙恩了。」於是約押起身往基述去,將押沙龍帶回耶路撒冷。王說:「使他回自己家裏去,不要見我的面。」押沙龍就回自己家裏去,沒有見王的面。 (cunpt)
  • 約伯記 29:13
    將要滅亡的為我祝福;我也使寡婦心中歡樂。 (cunpt)
  • 以賽亞書 1:21-23
    可歎,忠信的城變為妓女!從前充滿了公平,公義居在其中,現今卻有兇手居住。你的銀子變為渣滓;你的酒用水攙對。你的官長居心悖逆,與盜賊作伴,各都喜愛賄賂,追求贓私。他們不為孤兒伸冤;寡婦的案件也不得呈到他們面前。 (cunpt)
  • 耶利米書 5:28
    他們肥胖光潤,作惡過甚,不為人伸冤!就是不為孤兒伸冤,不使他亨通,也不為窮人辨屈。 (cunpt)
  • 路加福音 18:7-8
    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嗎?我告訴你們,要快快地給他們伸冤了。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 (cun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