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12: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8:17
    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也沒有不露出來被人知道的。
  • 馬可福音 4:22
    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也沒有不露出來的。
  • 傳道書 12:14
    因為人所做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
  • 啟示錄 20:11-12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和那坐在上面的;天和地都從他面前逃避,再也找不到它們的位置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都展開了,並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着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 馬太福音 10:26-33
    「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顯露出來的,隱藏的事也沒有不被知道的。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屋頂上宣揚出來。那殺人身體但不能滅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那能在地獄裏毀滅身體和靈魂的,才要怕他。兩隻麻雀不是賣一銅錢嗎?你們的父若不許,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數過了。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的麻雀還貴重!」「所以,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 哥林多前書 4:5
    所以,時候未到,在主來以前甚麼都不要評斷,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揭發人的動機。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裏得着稱讚。
  • 哥林多後書 5:10
    因為我們眾人必須站在基督審判臺前受審,為使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 羅馬書 2:16
    在那日,神要藉着基督耶穌,按照我所傳的福音,審判人隱藏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