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10:2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16:15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你們的心,神卻知道;因為人以為尊貴的,是神看為可憎惡的。
  • 加拉太書 3:11
    沒有一個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
  • 利未記 19:34
    寄居在你們那裏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並要愛他如己,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 馬太福音 5:43-44
    「你們聽過有話說:『要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但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迫害你們的禱告。
  • 羅馬書 10:3
    因為不明白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他們就不服神的義了。
  • 羅馬書 4:2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他就有可誇的,但是在神面前他一無可誇。
  • 路加福音 18:9-11
    耶穌向那些自以為義而藐視別人的人講了這比喻:「有兩個人上聖殿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獨自站着,自言自語地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
  • 約伯記 32:2
    那時布西人蘭族巴拉迦的兒子以利戶發怒了。他向約伯發怒,因約伯自以為義,不以神為義。
  • 路加福音 10:36
    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那人的鄰舍呢?」
  • 雅各書 2:24
    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着行為,不是單因着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