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9:1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9:12-14
    乃宰火焚祭之牲、亞倫諸子奉血於亞倫、灑於祭臺四周、以剖分祭牲之肉塊與首、奉於亞倫、亞倫悉焚於祭臺、洗臟與脛、焚於祭臺火焚祭之上、
  • 希伯來書 10:1-22
    律法既為將來美事之影、非本物之實形、故不能以每年所恆獻之祭、使來前者得純全、若能、則崇事者、一潔其心、不復覺有罪、獻祭之事、豈不止息乎、但此祭、使人每年記憶其罪耳、蓋牛羊之血、不能除罪、故基督臨世之時、曰、主歟、祭祀與禮物、爾所不欲、爾曾為我備一身、火焚祭與贖罪之祭、爾所不悅、我即云、天主歟、我來以遵行爾旨、在書卷載有指我之言、先既言祭祀與禮物、火焚祭與贖罪之祭、爾不欲不悅之、此皆遵律法而獻者、後則言天主歟、我來以遵爾旨、以是而觀、彼乃廢其先者以立其後者、我儕由此旨、賴耶穌基督一次獻己身、得成聖潔、凡祭司、每日立而崇事、屢獻一式之祭、此祭永不能除罪、惟基督一次獻贖罪之祭、則永坐於天主之右、待諸敵為其足凳、蓋彼一次獻祭、使得成聖者永遠純全、聖神亦與我儕為證、蓋云、主曰此日後、我將以我律法、置於其衷、銘於其心、此乃我與彼所立之約、且曰、我不復記其愆尤罪惡、罪既赦免、則不復為罪獻祭矣、○兄弟乎、我儕既賴耶穌之血、得毅然以入聖所、乃由彼為我儕所開永生之新路、自幔而過者、此幔即其肉體、
  • 利未記 1:1-13
    主由會幕中召摩西諭之曰、爾告以色列人云、爾中若有人以牲畜獻於主為祭、祗可用牛羊以獻、若用牛以獻火焚祭、必用無疵之牡者、牽於會幕門前、獻於主以蒙悅納、按手於火焚祭牲之首、可蒙悅納、可冀罪贖、宰牛於主前、亞倫之子孫為祭司、攜血以至、灑於會幕門前之祭臺四周、剝火焚祭牲之皮、將肉剖分為塊、祭司亞倫之子孫、燃火於祭臺、陳柴於火上、亞倫之子孫為祭司、以所剖分之肉、與首及脂、置於祭臺火焚之柴上、或作悉陳於柴在祭臺之火上下同惟臟與脛以水洗滌、祭司將一切焚於祭臺上、是為火焚祭、為馨香之火祭獻於主、○若用羊獻為火焚祭、無論綿羊山羊、皆當用無疵之牡者、當宰於主前、在祭臺北、亞倫之子孫為祭司、以血灑於祭臺四周、將祭牲之肉、剖分為塊、祭司以所剖分之肉、與首及脂、置於祭臺火焚之柴上、惟臟與脛以水洗滌、祭司悉奉之、焚於祭臺上、是為火焚祭、為馨香之火祭獻於主、○
  • 利未記 8:18-21
    又牽火焚祭之牡羊、亞倫與其諸子、按手於羊首、乃宰羊、摩西灑血於祭臺四周、剖羊為塊、摩西以首與塊與脂悉焚之於祭臺、以水洗臟與脛、摩西以全羊焚於祭臺、是為火焚祭、為馨香、為獻於主之火祭、遵主所諭摩西之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