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4:2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4:4
    他要把公牛犢牽到會幕門口,將手放在牛頭上,在耶和華面前宰牛。
  • 利未記 4:24
    他要把手放在羊頭上,在殺燔祭牲的地方,在耶和華面前宰羊。這是他的贖罪祭。
  • 利未記 1:4
    獻祭者要把手放在牛頭上,所獻的燔祭便蒙悅納,為他贖罪。
  • 利未記 4:15
    眾長老要把手放在牛頭上,在耶和華面前宰牛。
  • 希伯來書 10:4-14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根本不能除去人的罪。所以,基督來到世上的時候曾說:「上帝啊,祭物和供物非你所悅,你為我預備了身體。你並非喜愛燔祭和贖罪祭。於是我說,『上帝啊,我來是要遵行你的旨意,我的事都記在聖經上了。』」基督首先說:「祭物、供物、燔祭和贖罪祭都不是你想要的,也不是你喜悅的。」這些都是依照律法獻上的。然後祂又說:「我來是要遵行你的旨意。」這樣,祂廢除了前者,為要設立後者。上帝的旨意是: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自己的身體,便使我們永遠聖潔了。祭司都要天天站著供職,一次次地獻上同樣的祭物,只是這些祭物根本不能除罪。而基督一次獻上自己成為永遠的贖罪祭後,就坐在上帝的右邊,等待祂的仇敵成為祂的腳凳。祂憑自己的一次犧牲,使那些得以聖潔的人永遠純全。
  • 利未記 4:33
    他要把手放在羊頭上,在殺燔祭牲的地方宰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