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26:2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以西結書 5:10
    因此,在你中間,父親要吃兒子,兒子要吃父親。我要向你施行審判,把你餘剩的眾人分散到四方去。
  • 耶利米哀歌 4:10
    慈心的婦人親手烹煮自己所生的孩子;在我眾民(“我眾民”原文作“我子民的女子”)遭毀滅的時候,孩子竟成了母親的食物。
  • 耶利米哀歌 2:20
    “耶和華啊,求你觀看!求你鑒察!你曾這樣對待過誰呢?難道婦人應該吃掉自己所生的,就是自己所撫養的嬰孩嗎?難道祭司和先知應該在主的聖所裡被殺害嗎?”
  • 耶利米書 19:9
    在他們被圍困和受壓迫之中,就是在仇敵和尋索他們性命的人壓迫他們的時候,我必使他們吞吃自己的兒女的肉,各人也彼此吃對方的肉。’
  • 列王紀下 6:28-29
    王對她說:“到底有甚麼事呢?”她說:“這婦人對我說:‘把你的兒子交出來,今日我們好把他吃了;明天我們可以吃我的兒子。’於是我們把我的兒子煮了,把他吃了。第二日,我對她說:‘把你的兒子交出來,我們好把他吃了。’她卻把她的兒子收藏起來。”
  • 馬太福音 24:19
    當那些日子,懷孕的和乳養孩子的有禍了!
  • 申命記 28:53-57
    你在仇敵圍困和窘迫你的時候,要吃你身所生的,就是吃耶和華你的神賜給你的兒女的肉。你們中間溫柔嫩弱的男人,必敵視自己的兄弟、懷中的妻子和餘剩的兒女;甚至在你的仇敵圍困和窘迫你在各城裡的時候,他要吃自己兒女的肉,卻不肯分給他們任何人,因為他沒有甚麼剩下的。你們中間溫柔嬌嫩的婦人,素來因為溫柔嬌嫩不肯把腳掌踏在地上,現在必敵視自己懷中的丈夫和自己的兒女。她暗中把自己兩腿之間出來的胞衣,和自己生的兒女吃掉,因為在你的仇敵圍困和窘迫你在各城裡的時候,她甚麼都沒有了。
  • 路加福音 23:29
    日子將到,人必說:‘不生育的和沒有懷過胎的,也沒有哺養過嬰兒的有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