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25:3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出埃及記 22:25
    「我民中有貧窮人與你同住,你若借錢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
  • 申命記 23:19-20
    「你借給你弟兄的,或是錢財或是糧食,無論甚麼可生利的物,都不可取利。借給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借給你弟兄不可取利。這樣,耶和華-你神必在你所去得為業的地上和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 利未記 25:17
    你們彼此不可虧負,只要敬畏你們的神,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 以西結書 18:13
    向借錢的弟兄取利,向借糧的弟兄多要-這人豈能存活呢?他必不能存活。他行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罪必歸到他身上。
  • 以西結書 18:8
    未曾向借錢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糧的弟兄多要,縮手不作罪孽,在兩人之間,按至理判斷;
  • 以西結書 18:17
    縮手不害貧窮人,未曾向借錢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糧的弟兄多要;他順從我的典章,遵行我的律例,就不因父親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
  • 以西結書 22:12
    在你中間有為流人血受賄賂的;有向借錢的弟兄取利,向借糧的弟兄多要的。且因貪得無饜,欺壓鄰舍奪取財物,竟忘了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 箴言 28:8
    人以厚利加增財物,是給那憐憫窮人者積蓄的。
  • 尼希米記 5:15
    在我以前的省長加重百姓的擔子,每日索要糧食和酒,並銀子四十舍客勒,就是他們的僕人也轄制百姓;但我因敬畏神不這樣行。
  • 詩篇 15:5
    他不放債取利,不受賄賂以害無辜。行這些事的人必永不動搖。
  • 尼希米記 5:7-10
    我心裏籌劃,就斥責貴冑和官長說:「你們各人向弟兄取利!」於是我招聚大會攻擊他們。我對他們說:「我們盡力贖回我們弟兄,就是賣與外邦的猶大人;你們還要賣弟兄,使我們贖回來嗎?」他們就靜默不語,無話可答。我又說:「你們所行的不善!你們行事不當敬畏我們的神嗎?不然,難免我們的仇敵外邦人毀謗我們。我和我的弟兄與僕人也將銀錢糧食借給百姓;我們大家都當免去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