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记 25:3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出埃及记 22:25
    “倘若有贫苦的同胞向你借钱,你不可像放债的一样从中取利。
  • 申命记 23:19-20
    “你们借给同胞钱、粮食或其他任何东西,都不可收取利息。你们可以向外族人收取利息,但不可向同胞收取。这样,在你们将要占领的土地上,你们的上帝耶和华必使你们凡事蒙福。
  • 利未记 25:17
    要敬畏你们的上帝,不可彼此亏负。我是你们的上帝耶和华。
  • 以西结书 18:13
    放债取利,这样的人还能活着吗?他必不能活。他作恶多端,必自取灭亡,抵偿自己的血债。
  • 以西结书 18:8
    不放债取利,不犯罪作恶,反而公平待人,
  • 以西结书 18:17
    不压榨贫穷的人,不放债取利,反而遵守我的典章,顺从我的律例,这人必不因父亲的罪恶而死亡,他必活着。
  • 以西结书 22:12
    在你这城中,他们受贿杀人,放债取利,压榨邻居,早把我忘了。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 箴言 28:8
    人放高利贷牟利,等于为扶贫者积财。
  • 尼希米记 5:15
    在我之前的省长使民众负担沉重,天天索取食物、酒及五百克银子。他们的仆人也欺压民众,但我因敬畏上帝而没有这样做。
  • 诗篇 15:5
    他不放债取利,也不受贿去坑害无辜。这样的人必永远坚立不摇。
  • 尼希米记 5:7-10
    经过深思熟虑后,我便斥责这些贵族和官员,说:“你们竟然向同胞放高利贷!”于是我召开大会处理他们的问题。我对他们说:“我们在尽力赎回那些被卖到外邦的犹太同胞,你们却要卖他们为奴,好让我们再赎回他们吗?”他们都沉默不语,无言以对。我继续说:“你们的所作所为实在不对。难道你们不应该敬畏上帝,以免我们的仇敌凌辱我们吗?我和我的兄弟及仆人都借钱、借粮给民众,现在我们要停止放高利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