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记 23: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记 23:8
    要将火祭献给耶和华七日。第七日是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 (cunps)
  • 利未记 23:21
    当这日,你们要宣告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这在你们一切的住处作为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cunps)
  • 利未记 23:25
    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要将火祭献给耶和华。” (cunps)
  • 民数记 28:18-25
    第一日当有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当将公牛犊两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七只,都要没有残疾的,用火献给耶和华为燔祭。同献的素祭用调油的细面;为一只公牛要献伊法十分之三;为一只公羊要献伊法十分之二;为那七只羊羔,每只要献伊法十分之一。并献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为你们赎罪。你们献这些,要在早晨常献的燔祭以外。一连七日,每日要照这例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献给耶和华,是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以外。第七日当有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 (cunps)
  • 利未记 23:35-36
    第一日当有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七日内要将火祭献给耶和华。第八日当守圣会,要将火祭献给耶和华。这是严肃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 (cun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