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21: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以西結書 24:16-17
    「人子啊,我要將你眼目所喜愛的忽然取去,你卻不可悲哀哭泣,也不可流淚,只可歎息,不可出聲,不可辦理喪事;頭上仍勒裹頭巾,腳上仍穿鞋,不可蒙着嘴唇,也不可吃弔喪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