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19:1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出埃及記 20:7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 申命記 5:11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 利未記 18:21
    不可使你的兒女經火歸與摩洛,也不可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
  • 馬太福音 5:33-34
    「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只是我告訴你們,甚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
  • 雅各書 5:12
    我的弟兄們,最要緊的是不可起誓;不可指着天起誓,也不可指着地起誓,無論何誓都不可起。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免得你們落在審判之下。
  • 利未記 24:11
    這以色列婦人的兒子褻瀆了聖名,並且咒詛,就有人把他送到摩西那裏。(他母親名叫示羅密,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兒。)
  • 利未記 6:3
    或是在撿了遺失的物上行了詭詐,說謊起誓,在這一切的事上犯了甚麼罪;
  • 撒迦利亞書 5:4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使這書卷出去,進入偷竊人的家和指我名起假誓人的家,必常在他家裏,連房屋帶木石都毀滅了。」
  • 利未記 24:15-16
    你要曉諭以色列人說:凡咒詛神的,必擔當他的罪。那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治死;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耶和華名的時候,必被治死。
  • 耶利米書 7:9
    你們偷盜,殺害,姦淫,起假誓,向巴力燒香,並隨從素不認識的別神,
  • 瑪拉基書 3:5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臨近你們,施行審判。我必速速作見證,警戒行邪術的、犯姦淫的、起假誓的、虧負人之工價的、欺壓寡婦孤兒的、屈枉寄居的,和不敬畏我的。」
  • 以西結書 36:20-23
    他們到了所去的列國,就使我的聖名被褻瀆;因為人談論他們說,這是耶和華的民,是從耶和華的地出來的。我卻顧惜我的聖名,就是以色列家在所到的列國中所褻瀆的。「所以,你要對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家啊,我行這事不是為你們,乃是為我的聖名,就是在你們到的列國中所褻瀆的。我要使我的大名顯為聖;這名在列國中已被褻瀆,就是你們在他們中間所褻瀆的。我在他們眼前,在你們身上顯為聖的時候,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 耶利米書 4:2
    你必憑誠實、公平、公義,指着永生的耶和華起誓;列國必因耶和華稱自己為有福,也必因他誇耀。
  • 詩篇 15:4
    他眼中藐視匪類,卻尊重那敬畏耶和華的人。他發了誓,雖然自己吃虧也不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