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18:2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出埃及記 20:14
    「不可通姦。
  • 利未記 20:10
    如果有人與別人的妻子通姦,姦夫淫婦必須被處死。
  • 希伯來書 13:4
    人人都要尊重婚姻,不可玷污夫妻關係,因為上帝必審判淫亂和通姦的人。
  • 馬太福音 5:27-28
    「你們聽過這樣的話,『不可通姦。』但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他在心裡已經犯了通姦罪。
  • 哥林多前書 6:9
    你們豈不知道不義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嗎?不要自欺,一切淫亂的、拜偶像的、通姦的、變態的、同性戀的、
  • 申命記 5:18
    「『不可通姦。
  • 撒母耳記下 11:27
    守喪結束後,大衛便派人把她接進宮裡,她就做了大衛的妻子,並給他生了個兒子。然而,大衛的所作所為令耶和華十分不悅。
  • 箴言 6:29-33
    與別人妻子通姦也是這樣,凡靠近她的必難逃罪責。賊因充饑而偷,沒有人藐視他;但若被抓到,他要償還七倍,就是傾家蕩產也要償還。和有夫之婦通姦的,實在愚不可及,他是自尋死路。他必挨打,受辱,他的恥辱永難抹去。
  • 申命記 22:25
    「如果有人在野外遇見已經訂婚的女子,強姦了她,必須處死那男子。
  • 羅馬書 2:22
    你告訴他人不可通姦,自己卻通姦嗎?你憎惡偶像,自己卻去偷廟裡的東西嗎?
  • 加拉太書 5:19
    順從罪惡本性而行的事顯而易見,如淫亂、污穢、邪蕩、
  • 申命記 22:22
    「如果有人與有夫之婦通姦,必須處死姦夫和淫婦,這樣就從以色列除掉了罪惡。
  • 箴言 6:25
    你的心不要貪戀她的美色,也不要被她的媚眼所迷惑,
  • 撒母耳記下 11:3-4
    大衛就派人去打聽這個女人是誰,得知她是以連的女兒、赫人烏利亞的妻子拔示芭。大衛差人把她接來,她來了,大衛就與她同寢,那時她的月經剛潔淨。事後,她便回家去了。
  • 瑪拉基書 3:5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要來到你們當中施行審判,速速作證指控那些行邪術的、通姦的、起假誓的、克扣工人薪水的、欺壓寡婦孤兒的、冤枉異鄉人的,以及不敬畏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