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伯記 33:2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羅馬書 6:21
    做了現在想起來也覺得羞恥的事,得到了什麼益處呢?那些事只能導致死亡!
  • 撒母耳記下 12:13
    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了耶和華。」拿單說:「耶和華已經赦免了你的罪,使你不致死亡。
  • 詩篇 14:2
    耶和華從天上俯視人間,看有沒有明智者,有沒有尋求上帝的人。
  • 詩篇 19:7-8
    耶和華的律法完美,能更新生命;耶和華的法度可靠,讓愚人有智慧。耶和華的法則公正,使人充滿喜樂;耶和華的命令純全,讓人眼目明亮。
  • 耶利米書 3:13
    『你必須要承認自己的罪,承認背叛了你的上帝耶和華,在綠蔭樹下祭拜各種外邦的神明,不聽從我的話。』這是耶和華說的。
  • 1約翰福音 1:8-10
  • 民數記 12:11
    便對摩西說:「我主啊,求你不要因我們愚昧犯罪而懲罰我們。
  • 羅馬書 7:12-14
    其實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既然如此,難道是良善的誡命叫我死嗎?當然不是!是罪藉著良善的誡命叫我死。這樣,罪藉著誡命叫我死就顯出它實在是邪惡至極!我們知道律法是屬靈的,我卻屬乎肉體,已經賣給罪做奴隸了。
  • 路加福音 15:18-22
    我要動身回到我父親身邊,對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今後,我再也不配作你的兒子,請把我當作僱工看待吧。』於是他動身回家。「他父親遠遠地看見他,就動了慈心,跑上前去抱著他連連親吻。小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今後,我再也不配作你的兒子。』「父親卻對奴僕說,『趕快拿最好的袍子來給他穿上,給他戴上戒指,穿上鞋,
  • 詩篇 139:1-4
    耶和華啊,你洞察我的內心,知道我的一切。我或坐下或起來,你都知道,你從遠處就知道我的心思意念。我或外出或躺臥,你都瞭解,你熟悉我的一切行為。耶和華啊,我話未出口,你已洞悉一切。
  • 約伯記 34:9
    因為他說,『人取悅上帝毫無益處。』
  • 約伯記 7:20
    鑒察世人的主啊,我若犯了罪,又於你何妨?為何把我當成你的箭靶?難道我成了你的重擔?
  • 創世記 16:13
    夏甲稱對她說話的耶和華為「看顧人的上帝」,她說:「我竟然在這裡看見了看顧我的上帝。」
  • 箴言 5:21
    因為人的所作所為逃不過耶和華的眼目,祂必鑒察人走的一切路。
  • 箴言 15:3
    耶和華的眼目無所不在,善人和惡人都被祂鑒察。
  • 馬太福音 16:26
    人若賺得全世界,卻喪失自己的生命,又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回自己的生命呢?
  • 箴言 28:13
    自掩其罪,必不亨通;痛改前非,必蒙憐憫。
  • 路加福音 18:13
    「但那稅吏卻遠遠地站著,連頭也不敢抬起來,捶著胸說,『上帝啊,求你憐憫我這個罪人!』
  • 耶利米書 23:24
    耶和華說:「難道人藏起來我就看不見了嗎?我豈不是充滿天地之間嗎?這是耶和華說的。
  • 詩篇 11:4
    耶和華在祂的聖殿裡,坐在天上的寶座上,放眼巡視,察看世人。
  • 耶利米書 2:8
    眾祭司從來不問『耶和華在哪裡?』執掌律法的不認識我,首領背叛我,先知靠巴力說預言,隨從無用的假神。
  • 耶利米書 31:18-19
    我聽見以法蓮在為自己悲歎,『我們就像未經馴服的牛犢,你管教我們,使我們順服,求你使我們回到你身邊,重新復興,因為你是我們的上帝耶和華。我們曾經離開你,但我們後悔了;我們醒悟之後捶胸頓足,痛悔不已,因早年的所作所為而羞愧難當。』」
  • 詩篇 119:128
    我遵行你一切的法則,我憎恨一切惡道。
  • 傳道書 5:8
    若你在某地看見窮人受欺壓,公平正義被扭曲,不要震驚,因為官上有官,在眾官之上還有更高的官。
  • 羅馬書 7:16
    既然我不想做的,我反倒去做,我就得承認律法是好的。
  • 歷代志下 16:9
    耶和華的眼目遍察天下,彰顯大能來扶助那些全心歸向祂的人。你做了愚蠢的事!從此以後,你必遭遇戰禍。」
  • 羅馬書 7:22
    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喜愛上帝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