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约翰福音 2: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歌罗西书 3:17
    你们无论做什么,或在言语上或在行为上,都要奉主耶稣的名,藉着他感谢父神。
  • 路加福音 7:34-38
    人子来了,也吃也喝,你们就说:‘看,这个贪食好酒的人!税吏和罪人的朋友!’然而,智慧是凭着智慧的众儿女被证明为义的。”有一个法利赛人请耶稣与他一起吃饭,耶稣就进到那法利赛人的家里坐席。当时,城里有一个女人,是个罪人,她知道耶稣在那法利赛人家里坐席,就拿着一个盛了香液的玉瓶来。她站在耶稣后面,在他的脚边哭泣,开始用泪水沾湿耶稣的脚,再用自己的头发擦干,又亲吻他的脚,用香液膏抹。
  • 哥林多前书 7:39
    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受约束的;丈夫如果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地嫁给她所愿意的人,只是要嫁给主里的人。
  • 马太福音 12:19
    他不争竞、不喧嚷,大街上也没有人听见他的声音。
  • 马太福音 10:40-42
    “接受你们的,就是接受我;接受我的,就是接受差派我来的那一位。因着先知的名份接受先知的,将得到先知的报偿;因着义人的名份接受义人的,将得到义人的报偿。无论谁,因着门徒的名份,就是拿一杯凉水给这些卑微人中的一个喝,我确实地告诉你们:他绝不会失去他的报偿。”
  • 约翰福音 1:40-49
    听见了约翰的话而跟从耶稣的两个人中,有一个是西门彼得的弟弟安得烈。安得烈先去找自己的哥哥西门,对他说:“我们找到了弥赛亚。”——“弥赛亚”翻译出来就是“基督”。他就带西门到耶稣那里。耶稣注视着他,说:“你是约翰的儿子西门,你将被称为矶法。”——“矶法”翻译出来就是“彼得”。又过了一天,耶稣决定前往加利利地区。他找到腓力,对他说:“你跟从我!”腓力来自伯赛达,与安得烈和彼得同乡。腓力找到拿旦业,对他说:“我们发现了摩西在律法上所写的,和先知们所记的那一位。他就是约瑟的儿子,拿撒勒人耶稣。”拿旦业对他说:“拿撒勒还能出什么好的吗?”腓力说:“你来看吧!”耶稣看见拿旦业向他走来,就指着他说:“看,一个真正的以色列人!他里面没有诡诈。”拿旦业对耶稣说:“你怎么知道我呢?”耶稣回答说:“腓力叫你以前,你还在无花果树下,我就看见你了。”拿旦业说:“拉比,你是神的儿子,你是以色列的王!”
  • 哥林多前书 10:31
    因此,你们无论或吃、或喝、或做什么,一切都要为神的荣耀而做。
  • 马太福音 25:40
    “王要回答他们,说:‘我确实地告诉你们:你们为我这些弟兄中最小的一个所做的事,就是为我做了。’
  • 马太福音 25:45
    “那时王要回答他们,说:‘我确实地告诉你们:你们没有为我这些弟兄中最小的一个所做的事,也就是没有为我做。’
  • 希伯来书 13:4
    婚姻当受所有人尊重,床也不可玷污,因为神将要审判淫乱和通奸的人。
  • 启示录 3:20
    看哪,我站在门口敲门。如果有人听见我的声音就开门,我就会进到他那里,而且我与他、他与我,将要一同吃宴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