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雅各書 2: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19:15
    「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不可偏護窮人,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只要按着公義審判你的鄰舍。 (cunpt)
  • 約翰福音 8:46
    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我既然將真理告訴你們,為甚麼不信我呢? (cunpt)
  • 雅各書 2:1-4
    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着外貌待人。若有一個人帶着金戒指,穿着華美衣服,進你們的會堂去;又有一個窮人穿着骯髒衣服也進去;你們就重看那穿華美衣服的人,說:「請坐在這好位上」;又對那窮人說:「你站在那裏」,或「坐在我腳凳下邊。」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用惡意斷定人嗎? (cunpt)
  • 加拉太書 2:1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 (cunpt)
  • 約翰福音 16:8
    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cunpt)
  • 羅馬書 3:20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cunpt)
  • 哥林多前書 14:24
    若都作先知講道,偶然有不信的,或是不通方言的人進來,就被眾人勸醒,被眾人審明, (cunpt)
  • 約翰福音 8:9
    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cunpt)
  • 猶大書 1:15
    要在眾人身上行審判,證實那一切不敬虔的人所妄行一切不敬虔的事,又證實不敬虔之罪人所說頂撞他的剛愎話。」 (cunpt)
  • 羅馬書 7:7-13
    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然而,罪趁着機會,就藉着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裏頭發動;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反倒叫我死;因為罪趁着機會,就藉着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斷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顯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 (cunpt)
  • 約翰一書 3:4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 (cun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