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赛亚书 52: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诗篇 44:12
    你把你的子民廉价出售;他们的售价并没有使你得到利益。
  • 以赛亚书 45:13
    我凭着公义兴起了古列,我必修平他的一切道路;他必建造我的城,释放我被掳的子民,不必用工价,也不用赏赐,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 彼得前书 1:18
    因为知道你们得赎,脱去你们祖先传下的妄行,不是凭着能坏的金银等物,
  • 以赛亚书 50:1
    耶和华这样说:“我离弃了你们的母亲,休书在哪里呢?或者我的债主中,哪一个是我把你们卖了给他的呢?看哪!你们被卖是因你们的罪孽;你们的母亲被离弃是因你们的过犯。
  • 耶利米书 15:13
    因你在四境之内所犯的一切罪,我必把你的财产和宝物,白白给敌人作掠物。
  • 罗马书 7:14-25
    我们知道律法是属灵的,我却是属肉体的,已经卖给罪了。因为我所作的,我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没有去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如果我所不愿意的,我倒去作,我就不得不承认律法是好的。既是这样,那就不是我作的,而是住在我里面的罪作的。我知道在我里面,就是在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行善由得我,行出来却由不得我。所以我愿意行的善,我没有去行;我不愿意作的恶,我倒去作了。我若作自己不愿意作的事,那就不是我作的,而是住在我里面的罪作的。因此,我发现了一个律,就是我想向善的时候,恶就在我里面出现。按着我里面的人来说,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发觉肢体中另有一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争战,把我掳去附从肢体中的罪律。我这个人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使我死亡的身体呢?感谢神,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可见,一方面我自己心里服事神的律,另一方面我的肉体却服事罪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