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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 43:9
我親自為此擔保,你可以從我手中追討責任。如果我不把他帶回來,讓他站在你面前,我就在你面前終身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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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 44:32
你的僕人曾經為了那少年的緣故向父親擔保,說:『如果我不把他帶回來給你,我就在父親面前終身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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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 12:24
來到了耶穌面前——他是新約的中保;來到了所灑的血面前——這血比亞伯的血所述說的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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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 8:6-12
但如今,耶穌得了更尊貴的服事工作,就像他也是更美好之約的中保那樣;這約建立在各樣更美好的應許之上。原來,如果那第一個約是無可指責的,就沒有尋求第二個約的必要了,因為神指責說:「看哪,時候就要到了!主說,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訂立新約。這約不像從前我拉著他們祖先的手,在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日子裡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沒有持守我的約,我就不理他們——這是主說的。主又說,在那些日子以後,我要與以色列家訂立這樣的約:我要把我的法則放在他們的意念中,刻在他們的心上;我將要做他們的神,他們將要做我的子民。他們絕不需要教導各自的同胞、各自的兄弟,說:『你要認識主』——因為他們所有的人,從卑微的到尊貴的,都將認識我;又因為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絕不再想起他們的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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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 13:20
願賜平安的神,就是藉著永恆之約的血,把群羊的大牧人我們的主耶穌從死人中領上來的那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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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 11:25
晚餐後,他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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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 6:1
我兒啊,如果你為鄰人作保,為別人擊掌起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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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22:20
晚餐後,他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為你們所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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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26:28
因為這是我的血,是為立約的,為許多人所流的,使罪得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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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 9:15-23
為此,基督做了新約的中保,藉著死贖清了人在第一個約之下的過犯,好使那些蒙召的人可以得到所應許的永恆繼業。要知道,遺囑在哪裡生效,立遺囑之人的死亡就必須得到證實。事實上,人死了,遺囑才能確立,因為立遺囑之人活著的時候,遺囑絕對不能生效。原來不用血,第一個約也不能成立,就是說,摩西按照律法向全體民眾宣講了所有的誡命之後,拿了牛犢和山羊的血,摻上水,用深紅色的羊毛和牛膝草,灑在那書卷上和全體民眾身上,說:「這是立約的血,是神吩咐給你們的。」然後,他又同樣地把血灑在會幕和服事用的所有器皿上。按照律法,幾乎一切都是用血潔淨的;沒有流血,就沒有赦免。既然那些諸天之上事物的模型,必須用這些祭物來潔淨,那天上事物的本體就必須用比這些更好的祭物來潔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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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 20:16
誰為別人作保,就拿去誰的衣服;誰替淫蕩女子作保,就把誰當作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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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 14:24
耶穌對他們說:「這是我的血,是為立約的,為許多人所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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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理書 9:27
他將與許多人訂立一個『七』之久的堅固盟約;而在半個『七』的時候,他將使祭物和供物止息。在那些可憎者的羽翼上,必出現一個帶來荒涼的人,直到那被註定的滅絕傾瀉在這帶來荒涼的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