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希伯來書 10:2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希伯來書 2:2
    那透過天使所傳講的信息既然是確定的,所有干犯和不聽從的,都受了應得的報應。
  • 申命記 19:15
    “人無論有甚麼過錯,或是犯了甚麼罪惡,不可憑著一個見證人的指證,總要憑著兩個見證人的口供,或是三個見證人的口供,才可以確定。
  • 馬太福音 18:16
    如果他不肯聽,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好使一切話,憑兩三個證人的口,可以確定。
  • 約翰福音 8:17
    你們的律法上也寫著:‘兩個人的見證才是真的。’
  • 以賽亞書 27:11
    枝條枯乾了,就必被折斷;婦女必來,拿去生火,因為這人民愚昧無知,所以他們的創造主不憐憫他們,那造成他們的,不向他們施恩。
  • 撒母耳記下 12:9
    你為甚麼藐視耶和華的話,行他看為惡的事呢?你用刀擊殺了赫人烏利亞,娶了他的妻子作你的妻子,你藉著亞捫人的刀殺了烏利亞。
  • 哥林多後書 13:1
    這是我第三次到你們那裡去,各樣事情必須憑兩三個證人的口,才能確定。
  • 耶利米書 13:14
    我要使他們彼此碰撞,連父子也要互相碰撞;我必不愛惜、不可憐,也不憐憫他們,我必把他們滅絕。’”這是耶和華的宣告。
  • 民數記 15:30-31
    但那膽大妄為的人,無論是本地人或是寄居的,褻瀆了耶和華,那人總要從民間剪除。因為他藐視耶和華的話,違犯耶和華的命令,那人必被剪除;他的罪孽要歸到他身上。”
  • 撒母耳記下 12:13
    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了耶和華了。”拿單對大衛說:“耶和華已經除去了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
  • 民數記 15:36
    於是全體會眾把他拉出營外,用石頭把他打死,正如耶和華吩咐摩西的。
  • 申命記 19:13
    你的眼睛不可顧惜他,卻要把流無辜人的血的罪從以色列中除掉,好使你平安無事。
  • 申命記 17:2-13
    “在你中間,就是耶和華你的神賜給你的任何一座城裡,如果發現有人,無論是男是女,行耶和華你的神眼中看為惡的事,違犯了他的約,去事奉別的神,並且敬拜它們,敬拜太陽或月亮,或任何天象,是我耶和華沒有吩咐的;有人告訴你,你也聽見了,就要好好調查;如果確有這些事,真的在以色列中行了這可憎可厭的事;你就要把那個行了這惡事的男人或女人帶出來,到城門那裡去,用石頭把他們打死。憑著兩個或三個見證人的口供,就可以把那該死的人處死;只是憑著一個見證人的口供,卻不可以把人處死。見證人要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把他處死。這樣,你就把那惡從你中間除掉。“在你的城裡如果有甚麼爭訟的事:或是流血,或是訴訟,或是毆打,是你很難處決的案件,你就要起來,上到耶和華你的神選擇的地方,去見利未支派的祭司和當時的審判官,詢問他們,他們就必指示你們怎樣判斷這案件。你要照著他們從耶和華選擇的那地方,向你指示的話去行;他們指教你的,你都要謹守遵行。你要按著他們指教你的律法,和照著他們告訴你的判斷去行;他們告訴你的話,你不可偏左或偏右。如果有人擅自行事,不聽從祭司,就是侍立在那裡事奉耶和華你的神的,或是不聽從審判官,那人就必須處死;這樣,你就可以把這惡從以色列中肅清了。眾民都會聽見,而且懼怕,也不再擅自行事了。
  • 羅馬書 9:15
    因為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
  • 雅各書 2:13
    因為對不行憐憫的人,審判他們的時候就沒有憐憫;憐憫勝過審判。
  • 申命記 13:6-10
    “你的同母兄弟或你的兒女,你懷中的妻子或視你如自己性命的朋友,如果暗中引誘你,說:‘我們去事奉別的神吧。’就是你和你的列祖向來不認識的,是你們周圍各族的神,無論是離你近的,或是離你遠的神;從地這邊直到地那邊的神,你都不可依從他,也不可聽從他;你的眼不可顧惜他,你不可憐憫他,也不可袒護他;總要把他殺死,你要先向他動手,然後全民才動手打死他。你要用石頭打死他,因為他要使你離棄那領你出埃及地,脫離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