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巴谷書 2:1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那鴻書 1:14
    耶和華已經發命令,指着你說:「你的名下必不再留後;我要從你神明的廟中除滅雕刻的偶像和鑄造的偶像,我必因你的卑賤,為你預備墳墓。」
  • 列王紀下 9:26
    耶和華說:『我昨日看見拿伯的血和他眾子的血,我發誓我必在這塊田上報應你。』這是耶和華說的。現在你要照着耶和華的話,把他拋在這田裏。」
  • 箴言 1:18
    同樣,他們埋伏,是自流己血,他們潛藏,是自害己命。
  • 箴言 8:36
    得罪我的,害了自己的生命,凡恨惡我的,喜愛死亡。」
  • 列王紀下 10:7
    信一到他們那裏,他們就把王的七十個兒子殺了,將首級裝在筐裏,送到耶斯列,耶戶那裏。
  • 民數記 16:38
    要把那些犯罪自喪己命之人的香爐錘成薄片,用以包祭壇;因為這些本是他們在耶和華面前獻過,分別為聖的,可以給以色列人作記號。」
  • 耶利米書 36:31
    我必因他和他後裔,並他臣僕的罪孽懲罰他們。我要使我所說的一切災禍臨到他們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並猶大人;只是他們不肯聽從。」
  • 哈巴谷書 2:16
    你滿受羞辱,不得榮耀;你也喝吧,顯明你是未受割禮的!耶和華右手的杯必傳到你那裏,你的榮耀就變為羞辱。
  • 耶利米書 26:19
    「猶大王希西家和猶大人豈是把他處死呢?希西家豈不是敬畏耶和華,懇求耶和華施恩嗎?耶和華就改變心意,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若處死這人,我們就做了大惡,害死自己了。」
  • 列王紀上 2:23
    所羅門王指着耶和華起誓說:「亞多尼雅講這話是自己送命,不然,願神重重懲罰我。
  • 耶利米書 22:30
    耶和華如此說:「要把這人登記為無子,是平生不得亨通的人;因為他後裔中再無一人得亨通,能坐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猶大。」
  • 以賽亞書 14:20-22
    你不得與君王同葬,因為你毀壞你的國,殺戮你的民。「惡人的後裔永不留名。為了祖先的罪孽,要預備他子孫的屠宰場,免得他們興起,奪得全地,使城市遍滿地面。」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起來攻擊他們,將巴比倫的名號和剩餘的人,連子帶孫一併剪除;這是耶和華說的。
  • 馬太福音 27:25
    眾人都回答:「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
  • 以賽亞書 33:11
    你們懷的是糠粃,生的是碎稭;你們的氣息如火吞滅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