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巴谷書 2:1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那鴻書 1:14
    尼尼微啊!耶和華已經向你下了命令:你的名字必不再傳於後世;我必從你的神廟中,除掉雕刻和鑄造的偶像;我必為你預備墳墓,因為你沒有存在的價值。
  • 列王紀下 9:26
    ‘昨天我實在看見了拿伯的血和他兒子們的血(這是耶和華的宣告);我要在這塊田地上報應你(這是耶和華的宣告)。’現在你要按著耶和華的話,把他抬起來丟在田裡。”
  • 箴言 1:18
    他們埋伏,是自流己血;他們潛伏,是自害己命。
  • 箴言 8:36
    得罪我的,是傷害自己;凡是恨惡我的,就是喜愛死亡。”
  • 列王紀下 10:7
    這信到達他們那裡的時候,他們就拿住王的眾子,把這七十人殺了,然後把他們的頭放在籃子裡,送到耶斯列耶戶那裡。
  • 民數記 16:38
    那些犯罪而自害己命的人的香爐也是聖的,你們要把它們錘成薄片,用來包蓋祭壇;那些香爐本是他們在耶和華面前獻過的,所以已經成為聖的,並且可以給以色列作鑒戒。”
  • 耶利米書 36:31
    我必懲罰他和他的後裔,以及他臣僕的罪孽;我必使我對他們預告過的一切災禍,臨到他們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以及猶大人的身上;他們卻不聽從。’”
  • 哈巴谷書 2:16
    你滿有羞辱,沒有尊榮,你也喝到露出下體來吧!耶和華右手的杯必傳回來給你,使極大的羞辱取代你的尊榮。
  • 耶利米書 26:19
    猶大王希西家和猶大眾人可曾把他處死呢?希西家不是敬畏耶和華,求他開恩,以致耶和華回心轉意,沒有把他所說的災禍降在他們身上嗎?但我們現在竟自招大禍。”
  • 列王紀上 2:23
    於是所羅門王指著耶和華起誓,說:“如果亞多尼雅不因說了這話而送命,願神懲罰我,並且加倍懲罰我。
  • 耶利米書 22:30
    耶和華這樣說:“你們要寫下,這人算為無子,他的一生毫無成就;因為他的後裔中沒有一人可以成功,能坐在大衛的王位上,再次統治猶大。”
  • 以賽亞書 14:20-22
    你必不得與別的君王同葬,因為你敗壞了你的國,殺戮了你的人民;願那些惡人的後裔永遠不被人提說。因為他們的祖宗犯了罪孽,你們要為他的子孫預備屠殺之處;不要讓他們興起來,佔有地土,在世上布滿城鎮。”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興起攻擊他們,把巴比倫的名號、所剩餘的人,以及後裔子孫,都一同剪除。”這是耶和華說的。
  • 馬太福音 27:25
    群眾回答:“流他的血的責任,歸在我們和我們子孫的身上吧。”
  • 以賽亞書 33:11
    你們所懷的是糠秕,所生的是碎稭;我的氣息必像火一般吞滅你們。